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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湖北省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回眸

2019-02-01 13:40:15|來源:湖北日報|編輯:蘇喜茹|責編:石麗敏

  原標題:生態環境監管執法亮利劍 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 ——2018年全省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回眸

 2018年湖北省環境監管執法工作回眸

圖為:長江秭歸段風光

  2018年,湖北省環境監察系統始終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引,按照黨中央、國務院、湖北省委省政府關於生態文明建設和強化監管執法的決策部署和指示要求,在生態環境部執法局的有力支持和省生態環境廳黨組的堅強領導下,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牢記職責使命,加強自身建設,以著力推動中央環保督察反饋意見整改落實為契機,緊緊圍繞“藍天保衛戰、水源地保護行動、清廢行動2018”等標誌性戰役,開展系列重大專項行動,切實解決突出環境問題,改善環境品質,堅決打好打贏污染防治攻堅戰,取得良好工作成效。

  堅持從嚴執法 案件數量和品質全面提升

  實施“環保法三年持續行動計劃”,保持執法高壓態勢。2018年,湖北省各地環保部門共實施行政處罰案件3977件,同比增長14%;罰款金額約3.6億元,同比增長42%。與2014年相比(新環境保護法于2015年1月1日起正式實施),處罰案件數增長145%,處罰金額增長496%。湖北省除3個直管市和神農架林區外,其他13個市州環境違法行為立案數全部過百,且處罰金額全部超過千萬元。武漢、黃岡、黃石、宜昌4個市州處罰金額均超過了3000萬元。

  2018年,湖北省各地環保部門適用環境保護法四個配套辦法和移送涉嫌犯罪案件數量共計1016件。與2017年同期相比,案件總數增長12%,限産、停産案件數增長56%,移送行政拘留案件增長31%。湖北省所有市州都有適用環保法配套辦法的案件,實現了市州全覆蓋。其中,宜昌、襄陽、黃石、十堰、荊門等5個市州環保法配套辦法實現了各類型案件全覆蓋;潛江、黃石、隨州、黃岡等4個市州環保法配套辦法的實施案件總數增長超過50%。

  開展專項行動 全力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

  一是打好水源地保護攻堅戰。2018年3月,湖北省生態環境廳聯合湖北省水利廳組織開展了縣級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行動,清理排查出83個水源地環境問題。2018年5月,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了水源地環境保護專項督查,現場交辦湖北省各類水源地環境問題共計189個。2018年6月,湖北省將以上272個水源地環境問題納入湖北省政府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舉湖北省之力,強力推動整改。截至2018年底,除孝感市大悟界牌水庫水源地環境問題因涉河南省相關事權未能完成全部任務,且已經生態環境部批准同意延期外,湖北省按要求完成了省域內全部縣級及以上城市集中式飲用水水源地環境問題整治任務。

  二是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為專項行動。2018年5月,生態環境部組織開展打擊固體廢物環境違法行動現場督查(即“清廢行動2018”),發現和交辦湖北省各類非法固廢堆存點386個,並對其中36個突出問題實施了部級掛牌督辦。2018年6月22日,湖北省自我加壓對部掛牌督辦之外的350個問題進行省級掛牌督辦並全文在《湖北日報》公開。截至當年12月底,按照“清理、溯源、處罰、問責”四項掛牌督辦整改要求,省級掛牌督辦的350個問題,已經全部整改完成,完成率100%;生態環境部掛牌督辦的36個問題,已經整治完成34個,完成率為94.4%。整改期間,湖北省共計立案86起,罰款459.2856萬元,問責問題334個,問責人數415人。2019年1月,經生態環境部核查組現場認定,湖北省剩餘2個部級掛牌問題整治已達到序時進度要求,待完成全部整改工作,及時完成摘牌銷號。對照整改進度安排,湖北省按要求完成了2018年度整治任務。

  三是深入推進企業非法排污專項整治。湖北省共有132家省級以上工業園區(集聚區),2017年底前經各地集中攻堅,大多數已建成投運污水集中處理設施,但尚有少數正在實施主體工程建設。2018年以來,湖北省將工業園區問題整改作為中央環保督察整改重要事項,並納入長江大保護十大標誌性戰役,實施挂圖作戰,清單化管理,緊盯整改目標要求,持續傳導壓力,強力整改督辦。截至2018年11月底,經強力督辦和各地集中攻堅,湖北省132家省級以上工業園區中,已有130家建成了污水集中處理設施、安裝在線監控裝置並與環保部門聯網;剩餘2家已建成污水處理廠,但園區暫無企業排放工業污水,未正式運行。至此,2018年企業非法排污專項整治階段性任務全面完成。

  四是開展長江經濟帶化工污染專項整治。2018年以來,針對湖北省各地存在的315個化工污染問題實行銷號備案式臺賬管理。2018年5月至9月,湖北省分三批對全省17個市州開展了省級環保督察,將化工園區及化工企業污染問題等突出環境問題及處理情況納入到重點督察內容,凡涉及化工企業環境違法問題督促地方全部處罰到位、整治到位。2018年10月22日至25日,省專項戰役指揮部組織湖北省交通廳、省生態環境廳、省水利廳、省住建廳、省農業農村廳等省直部門,成立5個督查組,重點對尚未完成整改的化工污染問題進行現場督查督辦。截至2018年底,已完成整治306個問題。剩餘9個未完成整改的問題,其中7個問題涉及6個工業園區集中式污水處理設施建設滯後問題,1個問題涉及軍工生産,1個問題涉及沿江1公里範圍內企業停産待驗收,以上問題將納入湖北省沿江化工企業“關改搬轉”專項戰役統籌推進。根據湖北省化工污染專項整治工作安排,湖北省按要求於2018年底前完成了化工企業環境污染問題的查處和整改任務。

  五是開展垃圾焚燒發電行業達標排放專項行動。根據生態環境部監督性監測和湖北省污染源在線監控平臺顯示,2017年9月至2018年6月,我省現有在運行的10家垃圾焚燒發電企業中有4家不能穩定達標。對此,我省立即組織開展了現場執法檢查,並督促各地依法查處超排超放等環境違法行為,共實施處罰165萬餘元。2018年12月17日至12月28日,省生態環境廳派出4個執法檢查組,按照“一源一策”的有關要求,對省內生活垃圾焚燒發電廠進行“全覆蓋式”檢查,現場指導並督促有關環境問題整改落實。2018年12月底,湖北省垃圾焚燒發電企業環境問題按期完成整改,並已全部實現達標排放。

  六是開展省級駐點執法行動。針對湖北省鋼鐵企業轉型升級進展緩慢,污染治理相對滯後,以及區域環境品質較差等問題,經湖北省、廳領導批准,2018年7月17日至8月10日,在生態環境部華南督察局的指導下,湖北省生態環境廳組織23人的工作專班,重點對武鋼、鄂鋼和新冶鋼等3家鋼鐵企業進行了駐點執法,發現和交辦各類環境違法問題123個,依責督促地方依法處罰到位、整改到位,倒逼相關企業加快污染治理設施建設,有力推動區域突出環境問題的解決。

  七是配合打好藍天保衛戰。根據生態環境部關於藍天保衛戰重點區域強化督查方案的有關安排,2018年5月至2019年4月,湖北省將計劃抽調1044人次參加大氣強化督查。結合實際,湖北省以在編在崗的環境執法人員為基數,按照“人多多抽、人少少抽”的原則,依比例安排市、縣級環境保護部門熟悉相關業務的骨幹人員參與督查,研究制定了參加專項行動督查人員抽調總體計劃。為不影響本地環境執法需求和年度監察任務完成,明確每次抽調市州和直管市督查人數不超過20人。截至2018年12月底,湖北省已安排15輪次共656人次參加藍天保衛戰,較好地完成了生態環境部交辦任務。

  加強制度化管理 全面落實執法監管要求

  一是嚴格落實環境執法“雙隨機一公開”制度。2018年,湖北省認真落實“雙隨機一公開”工作要求,依託湖北省污染源日常監管隨機抽查系統,認真開展污染源日常監管隨機抽查工作,所有執法事項均按要求納入“雙隨機”監管,實現了執法監管隨機抽查事項全覆蓋。目前,湖北省已統一建立污染源監管動態信息庫134個,污染源30022家;執法人員信息庫18個,執法人員2719人;2018年共實施污染源“雙隨機”監管9061家次,其他執法事項監管4923家次;參加其他部門聯合開展的“雙隨機一公開活動”209次,共檢查388家次;隨機抽查信息公開9061家次,發現並查處違法問題209家次。

  二是推進環境監管信息結果的運用。2018年以來,湖北省利用省級污染源智慧監控項目,發佈運維及報警分析週報31期,現場出動人員95人次,檢查企業50余家,其中問題企業8家,立案查處1家;開展湖北省污染源監控設施檢定巡查項目,出動人員約1510人次,檢查點位共計755個,查實重大問題點位13個,立案查處2家。同時,針對湖北省重點排污單位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運行不正常及自動監控數據嚴重超標等問題下達了8份環境監察通知,對涉及28家重點排污單位進行湖北省通報,責令各地環保部門嚴厲查處。截至2018年12月底,湖北省應用自動監測數據對13家重點排污單位實施了行政處罰,處罰金額388萬元。

  三是實現企業環境信用評價“全公開”。2018年初,啟動了湖北省環境信用評價二期項目建設,並於9月份進行了項目驗收,現已將全省範圍內所有受到環保法及配套辦法處理處罰的排污單位納入企業信用評價系統。截至2018年12月底,湖北省納入系統應參評企業數4403家,除15家企業因為關停、全年停産,2家企業登出、全年停産等原因無法開展評價外,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證為準最終確認參評的共計4386家。其中,國控企業416家,省控企業256家,市控企業853家,非重點企業2728家,自然人130。共264家企業申請了綠牌備案;1422家企業評為黃牌企業;17家企業評為黑牌企業,2683家企業無記分。

  四是著力強化執法隊伍建設。2018年以來,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堅持在抓落實上下功夫、在抓制度上下功夫、在抓執法為民上下功夫、在提升執法能力上下功夫,努力打造一支信念過硬、政治過硬、責任過硬、能力過硬、作風過硬的執法鐵軍。2018年,湖北省生態環境廳在湖北省範圍內舉辦了7期培訓班,共計對900名基層一線執法人員進行了監察業務培訓。通過層層篩選,優中選優,從湖北省2400多名環境執法人員中選拔了116名執法骨幹授予湖北省環境執法“百名尖兵”榮譽稱號。“百名尖兵”在我省開展的異地交叉執法、重大案件查處、環境執法大練兵以及生態環境部開展的重大督查活動中均發揮了重要作用。

  持續推進秸稈露天禁燒

  2018年,湖北省農作物秸稈露天禁燒和綜合利用工作在湖北省各級政府和有關部門的共同努力下,取得明顯成效,露天焚燒秸稈的行為得到進一步遏制。截至2018年12月24日,採用無人機對湖北省17個市州累計巡查面積67625平方公里,共發現火點/黑斑1397處,焚燒麵積639301平方米,折合958.9畝,焚燒強度9.45。與2017年(巡查面積59690平方公里,發現火點黑斑1489個,焚燒麵積1961929平方米,折合2941畝,焚燒強度32.86)相比,2018年巡查面積增加了11.7%,焚燒麵積下降67.4%,焚燒強度降低了71.2%。秸稈露天焚燒連續3年呈逐年大幅下降,未發生因秸稈焚燒導致的大氣污染突發事件。

  強化應急處置 確保環境安全

  2018年度全省共發生突發環境事件22起,等級均為一般突發環境事件,與2017年同期(18起,較大1起,一般17起)相比等級略有下降,數量上升23%。22起事件中因交通事故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10起,約佔45%;因企業安全生産事故次生的突發環境事件8起,約佔36%;因企業超標排污引發的環境污染事件2起,約佔10%;水華2起,約佔10%。事件發生後,各地環保部門均第一時間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應急監測,指導應急處置,有效降低了事件對環境的影響,22起事件均未對環境造成明顯影響,未因環境污染發生人員傷亡。

  2018年環境執法十大典型案例

  房縣大木廠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污按日計罰案

  2018年3月19日,十堰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房縣大木廠鎮污水處理廠開展污染源自動監控設施專項檢查,發現該污水處理廠排口出水的氨氮濃度為74.1mg/L,總磷濃度為18.7mg/L,化學需氧量和總磷的排放濃度分別超標4倍、18倍。2018年3月30日,十堰市環保局對該污水處理廠的運營方武漢碧藍環境工程有限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立即改正違法行為,加強水污染物防治設施運行管理,確保各類污染物達標排放。若再次發現超標排放污染物行為,將實施按日連續處罰。

  2018年4月2日,十堰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就房縣大木廠鎮污水處理廠超標排放案進行整改復查,發現該污水處理廠排放口出水的氨氮濃度為55.5mg/L,總磷濃度為7.82mg/L,氨氮和總磷的排放濃度分別超標5.9倍、6.8倍。

  針對房縣大木廠鎮污水處理廠2018年3月19日超標排放違法行為,十堰市環保局于2018年4月4日對運營方武漢碧藍環境工程有限公司處以10萬元人民幣的罰款。

  針對房縣大木廠鎮污水處理廠2018年3月19日超標排放、2018年4月2日復查時仍然超標的情況,十堰市環保局啟動按日連續處罰,處以罰款30萬元。

  鄂州市咏鑫特種鑄造有限公司污染環境查封案

  2018年3月12日,鄂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位於鄂州市咏鑫特種鑄造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時,發現該公司未採取措施,防治在鑄造過程中頻電爐産生的廢氣、粉塵對周邊環境的污染。

  為防止該公司繼續排污,污染周邊環境,鄂州市環保局于2018年3月21日向該公司下達了查封決定書,決定對該公司相關設施、設備予以查封,並當場製作了行政強制措施筆錄,聽取了當事人的陳述和申辯。

  鄂州市環境執法人員將該公司現場的4台中頻電爐予以查封,當場貼上鄂州市環境保護局的封條,查封期限為30日,查封的設備存放于該公司。同時告知該公司現場負責人蘇某,查封期間,該公司不得擅自損毀封條、變更查封狀態或者啟用已查封的設施、設備。

  鋻於該公司已經停産,且積極整改,查封期限屆滿後,鄂州市環保局向該公司下達解除查封決定書,並且後期繼續跟進,督促該公司整改完成,經驗收合格後恢復生産。

  湖北科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涉嫌大氣污染物超標排放責令停産整治案

  2018年1月19日,荊門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湖北科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進行了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磷銨裝置除霧器上方的排氣筒外排廢氣顆粒物濃度100.2mg/m3,二氧化硫3390mg/m3,氮氧化物604mg/m3,排放濃度均超標。

  2018年1月22日,荊門市環保局依法對該企業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並於1月31日下達了《行政處罰及停産整治決定書》,處罰款80萬元,並責令企業停産整治。

  該企業收到行政處罰及停産整治決定書後立即停止了生産,制定整改方案,實施整改,並將整改任務完成情況和整改信息社會公開情況報荊門市環保局備案,荊門市環保局對整改任務完成情況進行了跟蹤檢查。

  黃石君閣鋁業有限公司涉嫌污染環境罪案

  2018年1月13日,有群眾通過黃石市環保投訴熱線“12369”向黃石市環保局來電,反映黃石君閣鋁業有限公司在廠區內的空地裏填埋污水處理站污泥。

  2018年1月15日下午,黃石市環境監察支隊聯合大冶市環境監察大隊對君閣鋁業有限公司進行了突擊檢查,經過仔細排查,在該公司廠區內東側靠圍墻處的一塊面積約600平方米的空地上發現可疑線索:空地上的土壤與周邊土壤顏色不一致,屬近期挖掘過的新土,且土壤裏夾雜有灰白色泥狀物質,與污水處理站污泥性狀高度吻合。

  經查,君閣鋁業法人代表石某、安環部部長吳某明知污水處理站污泥屬於危險廢物,仍安排廢鋁車間工人將污水處理站污泥填埋在廠區內東側的空地裏。

  2018年1月16日,黃石市環保局將君閣鋁業涉嫌環境污染犯罪的案卷材料移送黃石市公安局,黃石市公安局將該案進行刑事立案。目前,涉案犯罪嫌疑人石某、吳某已被批准逮捕。

  潛江市昌貴水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利用暗管違法排放污染物停産整治、移送拘留案

  2018年1月10日,潛江市環保局對潛江市昌貴水産食品股份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總排口無廢水排放,車間生産廢水未經污水處理設施進行處理,而是利用PVC管道將廠區收集池內的生産廢水直接輸送至萬福河排放。經對該公司萬福河偷排管道排口進行採樣監測,數據顯示,該偷排管道排口生産廢水化學需氧量排放濃度為2047mg/L,超標 19.47倍 , 懸 浮 物 排 放 濃 度 為255mg/L,超標2.64倍,色度稀釋倍數為200,超標3倍。

  2018年1月15日,潛江市環保局對該公司下達《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其改正環境違法行為。2018年2月4日,對其下達《行政處罰決定書》,對該公司處以20萬元的罰款,並同時下達了《責令停産整治決定書》。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潛江市環保局于2018年2月28日將此案依法移送至潛江市公安局,潛江市公安局于2018年3月9日對該公司違法行為人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

  老河口市仙人渡中心衛生院因超標排污拒不改正按日計罰案

  2017年10月16日,襄陽老河口市環境執法人員對該市仙人渡中心衛生院進行了檢查,發現該醫院排放廢水中糞大腸菌群5400mg/L(標準限值500mg/L),屬於超標排放。

  2017年11月2日,老河口市環保局責令該單位立即改正環境違法行為,並處罰款423元。

  2017年11月30日,老河口市環保局對該單位改正超標排污行為進行復查中發現:該單位廢水排污口污染物化學需氧量367mg/L(標準限值60mg/L)、懸浮物31mg/L(標準限值20mg/L)、糞大腸菌群2400mg/L(標準限值500mg/L),仍然超標。

  2018年1月30日,老河口市環保局對該單位下達《老河口市環境保護局按日連續處罰決定書》,對該單位實施按日連續處罰,時間自2017年11月3日起至2017年11月30日止,每日罰款數額為423元,按日連續處罰總計罰款數額為11844元。

  宜昌三峽制藥有限公司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案

  2018年4月2日至12日,宜昌市環境監察支隊點軍大隊在宜昌三峽制藥有限公司(一廠)檢查時,發現該單位實施了利用電纜溝將部分生産污泥及廢水通過雨水排放口排放,涉嫌以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2018年4月17日,點軍區環保局送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立即停止環境違法行為。

  同日,點軍區環保局送達《查封決定書》,對其公司生産現場實施查封。

  2018年4月26日,點軍區環保局對該企業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並罰款人民幣50萬元。

  鋻於該單位及時繳納罰款,點軍區環保局核查該公司整改情況後,于2018年4月28日解除查封。該公司投資2000萬元改造污水處理站,改造雨污分流系統,將廢水預處理後通過管道排入污水處理廠集中處理。

  赤壁市嶸毅祥機械製造廠利用滲井排放含重金屬生産廢水實施查封、涉嫌污染

  環境罪案

  2018年4月4日,赤壁市環境執法人員在赤壁市嶸毅祥機械製造廠進行執法檢查發現,該廠處於生産狀態的鍍鋅生産線為國家明令禁止的“小電鍍”,且廠區內有3個10米深、直徑1.5米的水井,水井內為該廠“小電鍍”生産線排放的廢水。經查,該廠每天排放1噸左右生産廢水,直接流入上述無防滲漏措施的水井。環境監測顯示,該公司排放的廢水中總鉻超標37.7倍、六價鉻超標17倍、鋅超標15.9倍。上述行為已構成利用滲井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環境違法行為,且涉嫌構成污染環境罪。

  2018年4月8日,赤壁市環保局依法對其送達《查封(扣押)決定書》並對該企業生産設施實施查封,次日向其送達《責令改正環境違法行為決定書》。2018年4月11日向其送達《行政處罰事先(聽證)告知書》,2018年4月17日向其送達《行政處罰決定書》。2018年4月10日,赤壁市環保局將該案件移送至赤壁市公安局和赤壁市檢察院。赤壁市公安局當即對該企業上述環境違法行為實施刑事立案,並對涉案人員余某某採取了強制措施。

  鄂州市洋亮工貿有限公司未批先建被責令停止建設,拒不執行被移送行政拘留案

  2018年4月12日,鄂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鄂州市洋亮工貿有限公司進行現場檢查,發現該公司碎石制沙項目未依法向環境保護行政主管部門報批環境影響評價手續,擅自開工建設和安裝生産設備。

  2018年4月23日,鄂州市環保局向該公司下達了責令改正違法行為決定書,責令該公司自接到責改決定書之日起停止建設並恢復原狀。

  2018年6月7日,鄂州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接到西山街辦電話通報,該公司正在違法生産,當即趕赴現場進行調查取證,並將相關證據材料移送市環保局。

  2018年6月8日,鄂州市環保局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將該案移送至鄂州市公安局,並建議市公安局將該公司相關責任人員進行行政拘留。

  2018年6月27日,鄂州市公安局對該公司的負責人邵某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行政處罰,已執行完畢。目前,該公司已拆除碎石沙項目的生産設備,清理了生産原料,並恢復了原狀。

  竹溪縣創藝皂素有限公司涉嫌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涉嫌犯罪案

  根據十堰市污染源自動監控管理平臺顯示,竹溪創藝皂素有限公司在2018年2月至3月期間在線數據持續超標。2018年3月9日,十堰市環境監察支隊執法人員對竹溪創藝皂素有限公司現場調查,發現該公司COD污染源自動監測儀器存在參數設置異常現象,COD實際排放濃度與在線數據嚴重不符,流量數據與現場實際排放情況明顯不符。

  針對竹溪創藝皂素有限公司超標排放違法行為,十堰市環保局依據法律法規,責令竹溪創藝皂素有限公司改正違法行為,處50萬元的罰款。並對該公司利用篡改、偽造監測數據,或者不正常運行水污染防治設施等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的違法行為,依據相關法律規定,責令該公司改正違法行為,處100萬元的罰款並移交司法機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