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
2月21日在漢召開的湖北省民政工作會議透露:2019年,湖北省將貫徹落實新修改的《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要求,各級民政部門不得再實施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或者以其他名目變相審批。
湖北省民政廳負責人介紹,取消養老機構設立許可是為了深化養老服務“放管服”改革,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關鍵舉措。各級民政部門要創新養老機構管理方式,推動建立養老機構綜合監管制度。
湖北省民政廳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門負責養老機構的指導、監督和管理,發現養老機構存在可能危及人身健康和生命財産安全風險的,應當責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責令停業整頓。情節嚴重的,應當及時告知登記管理機關,由登記管理機關依法予以行政處罰乃至吊銷登記證書。各地民政部門積極探索建立健全養老服務信用評價、守信激勵、失信懲戒等信用管理制度。
據湖北省民政廳統計,截至目前,湖北省共有各類城鄉養老服務機構1825家,養老床位37萬張,尚不能滿足千萬老人日益增長的養老服務需求。(湖北日報記者楊麟、通訊員艾晨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