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代表團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
原標題:湖北代表團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 張春賢郝明金蔣超良王曉東參加審議
3月10日,湖北代表團舉行全體會議、小組會議,審議外商投資法草案。
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張春賢,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民建中央主席郝明金,湖北省委書記、省人大常委會主任、代表團團長蔣超良,副團長王曉東、王玲、黃楚平、王立山、周洪宇、傅德輝參加審議。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有關負責同志到會聽取審議意見。
張春賢在發言時説,外商投資法是新形勢下我國外商投資領域起龍頭作用、具有統領性質的基礎性法律,起到重要頂層設計和“四梁八柱”作用。制定這部外商投資法,是貫徹落實以習近平同志為核心的黨中央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推動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戰略部署的重要舉措,充分展現了我國堅定不移擴大對外開放的積極姿態和決心意志,有利於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和保護外商投資、穩定投資者信心,營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為推動新一輪高水準對外開放提供法治保障。改革開放初期,我國先後出臺了“外資三法”,對穩定外國投資者信心、改善投資環境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隨著國際國內環境變化,我國外商投資領域面臨新的形勢,早期制定的“外資三法”已經難以適應構建開放型經濟新體制的需要,有必要制定一部統一的外商投資法來取代“外資三法”。這次提交審議的外商投資法草案已經過全國人大常委會兩次審議,目前的草案比較成熟,有不少新的特點。相信經過這次代表大會審議後,一定會集思廣益、形成善法。
郝明金在發言時説,完全贊成外商投資法草案。草案向社會公開廣泛徵求意見,集中了各方面智慧,形成了廣泛社會共識。草案經過多次修改和兩次人大常委會審議,制定統一的外商投資法條件已經具備,時機成熟,意義重大,影響深遠。談三點認識:一是制定外商投資法是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外開放重要論述的重要舉措。習近平總書記關於對外開放的重要論述,是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的重要內容,是制定外商投資法的指導思想和工作遵循。二是制定外商投資法是建立完善外商投資基本法律制度的必然要求。外商投資法是對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創新,是新時代我國利用外資的基礎性法律,要配套制定相應的具體法規、規章,形成全面完善系統的外商投資法律體系。三是制定外商投資法對建設開放型經濟新體制具有重要意義,將對新形勢下進一步擴大對外開放,積極有效利用外資産生積極深遠的影響。
蔣超良在發言時説,完全贊同外商投資法草案。外商投資法是我國新的外商投資法律制度的“四梁八柱”,是一部定調之法、定位之法、創新之法、開放之法,貫徹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和黨的十九大精神,反映了新時代改革開放的新理念新思路新舉措,體現了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法律體系的完善發展,必將為新時代擴大對外開放、促進外商投資、打造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營商環境提供有力保障。外商投資法審議通過後,我們將把學習宣傳和貫徹實施工作,作為落實黨中央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對外開放基本國策和黨中央決策部署的實際行動,作為樹牢“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堅決做到“兩個維護”的具體檢驗,全面加強黨對法律實施的領導,以高水準開放推動高品質發展,確保外商投資法在我省有效實施。
王曉東在發言時説,完全贊成外商投資法草案。制定外商投資法充分貫徹了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特別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擴大對外開放的重要論述,充分體現了全面依法治國基本方略,充分彰顯了中國將改革開放進行到底的決心和意志,充分汲取了改革開放40年我國外商投資法律制度建設的寶貴經驗,必將釋放出“中國開放的大門只會越開越大”的強烈信號,必將為外商投資權益提供更全面更有力的法治保障,必將推動我國形成全面開放新格局。
對湖北來説,這是擴大對外開放、提高經濟外向度的重大利好、重大機遇。我們將學習領會好、貫徹執行好外商投資法,在思想觀念上、體制機制上和實際工作上全面對接,加快適應我國參與全球經濟治理體系變革,推動建設更高水準的開放型經濟。
代表們認為,外商投資法的頒布實施,必將為我國擴大對外開放、吸引外商投資提供有力法治保障,為高品質發展提供新機遇新動力。代表們建議,外商投資法出臺後,要儘快制定相關配套規章制度,適時開展監督檢查,推動新法有效實施;加強相關法律法規的清理、修改工作,保證其他法律法規與新法有效銜接;深入推進放管服改革,加強信用體系建設,加強和外匯、金融等管理部門工作協調,形成良好工作機制;加大新法的宣傳和解讀力度,將其納入“七五”普法內容;著眼于對外開放,加快培養一批具有國際視野、熟悉國際規則的涉外法律人才。(湖北日報記者甘勇、王馨、呈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