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開展第七屆湖北省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的公告
2019年是第七屆湖北省道德模範評選表彰年。根據湖北省委宣傳部、省文明辦、省總工會、團省委、省婦聯5部門《關於開展第七屆湖北省道德模範評選表彰工作的通知》(鄂文明辦文〔2019〕6號)精神,為做好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獎項設置
第七屆湖北省道德模範分為“助人為樂模範”“見義勇為模範”“誠實守信模範”“敬業奉獻模範”和“孝老愛親模範”五類,共評選表彰湖北省道德模範20名。
二、推薦標準
(一)湖北省道德模範總體標準
熱愛祖國,擁護中國共産黨領導,積極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在社會公德、職業道德、家庭美德、個人品德建設中事跡突出,具有良好綜合道德素質,是社會各界和人民群眾公認的道德標杆。(二)湖北省道德模範分類標準
1.助人為樂模範。充滿愛心、樂善好施,長期主動無私幫助他人,積極參加公益事業,贏得群眾高度讚譽;
2.見義勇為模範。秉持公平正義,弘揚社會正氣,關鍵時刻臨危不懼、挺身而出,勇於維護國家、集體利益和人民群眾的生命財産安全,産生重大社會影響;
3.誠實守信模範。在經濟活動和社會生活中,始終堅持誠信為本、操守為重,以誠待人、以信取人,履約踐諾、言行一致,具有很高的社會信譽和良好的守信形象;
4.敬業奉獻模範。追求崇高職業理想,秉持認真負責的職業態度,甘於無私奉獻,勇於創新創造,為國家和社會作出重大貢獻,在本行業本領域具有引領示範作用;
5.孝老愛親模範。注重家庭、注重家風、注重家教,孝敬父母、關愛子女、夫妻和睦,家庭關係和諧,事跡特別感人,群眾廣為頌揚。
三、推薦對象
推薦對象必須注重思想境界和道德境界,突出一貫表現。重點從近年來表彰的荊楚楷模、中國好人、市(州)縣級道德模範等先進典型中擇優推薦,把社會貢獻大、事跡突出感人、典型示範性強、群眾口碑好的先進模範推選出來。對爭議較大的對象,一般不予以推薦。往屆全國道德模範和湖北省道德模範不再參加本屆推薦評選。
四、組織領導
成立湖北省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負責評選表彰工作。各地各部門成立相應機構,負責本地本部門的推薦評選工作。
五、推薦辦法和時間
社會各界均可推薦第七屆湖北省道德模範候選人,推薦時間自本公告發佈之日起至2019年5月17日止。社會各界既可以通過網絡推薦,也可寫信推薦;既可向所在市州活動組委會推薦,也可直接向省活動組委會推薦。省活動組委會辦公室設在省文明辦協調處,地址:武漢市武昌區水果湖省委大院5號樓,郵編:430071,電子郵箱:87811742@163.com。推薦時須附推薦對象1000字左右的事跡材料並寫明推薦人真實姓名及聯繫方式等有關情況。
湖北省道德模範評選表彰活動組委會
2019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