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將推行空氣品質考核獎懲制度
原標題:今年將推行空氣品質考核獎懲制度 年度分數最低的區將受罰300萬元
4月15日上午,武漢市改善空氣品質工作領導小組宣佈,2019年將推行空氣品質考核獎懲制度,每月公佈各區的空氣品質排名,並獎懲,年度分數最低的區將受罰300萬元。
考核指標覆蓋面廣
2018年,武漢市首次實施空氣品質考核,對各區的空氣品質改善起到較好監督效果。2019年的考核辦法較2018年更加全面更加科學,加大了主動作為的分數權重。
空氣品質的考核重點是空氣品質優良率和各污染物的指標數,包括可吸入顆粒物(PM10)、二氧化氮(NO2)、臭氧(O3)等。這個指標不僅要看當前狀況,還要與去年同期進行比較,重點看空氣品質的變化幅度,有所改善即加分,下降即扣分。
新辦法增加了對主動防控工作的加分。一是污染高值控制分,鼓勵各區在可能出現較高污染時,實施干預措施,有效地降低污染狀況。二是強化專項控污行動,包括燃氣鍋爐低氮燃燒改造、揚塵污染在線監控、“散亂污”企業排查整治、大氣污染問題整改情況等。其中,凡是被上級單位通報的、媒體曝光的,都要扣分。
月月公開考核成績
空氣品質考核成績的排名結果將每月向社會公佈。月度和年度考核中,排第1名的為紅旗單位,排名倒數第1名的為黃旗單位。
在月度考核中,對空氣品質改善目標和大氣污染防治重點任務進展滯後、大氣污染問題突出的,適時對相關區人民政府進行預警。被預警的區人民政府應當在接到預警通知後10個工作日內將預警響應整改方案報市空氣品質辦。市空氣品質辦視情況加強對被預警區人民政府落實整改情況的督查督辦。
在各區年度考核中,對完成考核目標且排名前3名的,由市改善空氣品質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表揚;對未完成考核目標且排名後3名的,由市改善空氣品質工作領導小組予以通報批評。
獎懲分明,落實到位
由武漢市財政局負責根據年度考核排名,對排名前3名和後3名的區落實獎懲——第1名獎勵300萬元,第2名獎勵200萬元,第3名獎勵100萬元;倒數第1名罰300萬元,倒數第2名罰200萬元,倒數第3名罰100萬元。
同時,空氣品質考核成績將向武漢市委組織部、市治庸問責辦、市績效考評辦等部門通報,作為對各區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綜合考核評價的重要依據。(長江日報記者金濤 通訊員王勇 于海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