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消委會發佈提示:警惕旅遊消費陷阱
“五一”小長假即將到來,不少消費者選擇自駕、跟團等方式出門旅遊,放鬆一下心情,為讓廣大消費者開開心心出門,安安全全回家,今日,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發佈2019年第3號消費提示,提醒廣大消費者出去旅遊時警惕各種消費陷阱。
警惕行程和宣傳嚴重不符
太原市民劉先生通過一個微信公眾號報名參加北戴河三日遊,回來後卻一肚子的鬱悶,住的地方沒有熱水,很多景點也沒去成。經調查,這個公眾號運營商是一個戶外運動有限公司,並沒有旅行社運營資質。一些不良商家並不具備旅行社運營資質,也沒有提供旅行服務的能力,確利用電商平臺通過低價、超低價甚至虛假宣傳來吸引消費者,達到損害消費者權益目的。
預付式消費安全難保障
預付式消費,已由線下轉向線上。一些消費者投訴反映,之前通過預付的方式在旅行社app上購買旅遊産品,在確定出行時間的時候,得到的回復是預約已滿或者是暫時無法出行,而且預付款不得退回。甚至出現有犯罪嫌疑人通過利用旅行微信公眾號、微博、app等渠道,對外發佈旅遊産品,在明知道該旅遊公司沒有實際履行能力的情況下,仍然以低於成本價進行超賣以騙取客戶預付款。
旅遊變成推銷大會誘導消費者購物
消費者楊小姐投訴,在西雙版納旅遊時,被導遊帶到一處傣家村寨後講解員開始一場洗腦之旅,從介紹傣族文化、養生秘方到端茶倒水、排毒治病,開始推銷銀飾,結果楊小姐買到的銀飾都是假冒偽劣的次品。
湖北省消委提醒,消費者在制定出行計劃時要做到:
理性規劃旅遊消費需求,合理安排好旅遊時間、線路;
選擇有資質的旅行社。查驗營業執照和旅行社的業務經營許可證,切忌一時貪圖便宜,進行盲目預付性消費;
認真了解旅遊項目和收費標準,簽訂規範的旅遊合同;
購物時,多走訪商店,貨比三家,理性購物,也可以通過手機上網搜索相關商品的價格,做到心中有數;
保留證據。妥善保留旅遊合同,行程單,線上微信支付(註明交易原因)等憑證,以便維權。
若在旅遊消費過程中遇到消費糾紛,應及時撥打12315進行投訴,就近向轄區消委組織投訴或者關注湖北省消費者委員會微信公眾號,右下方“我要投訴”進行投訴,也可以向當地旅遊委進行投訴。(人民網郭婷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