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西湖中心廣場清退電費82萬餘元
9日,武漢市市場監管局通報,東西湖中心廣場超過目錄電價收取電費的行為,涉嫌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經市委作風巡查第八組、市市場監管局介入,該廣場已清退電費82萬餘元。
5日,長江日報融媒體發佈《一度電多收四毛四,電費降價政策紅利在這裡打了水漂》一文,對東西湖中心廣場捆綁收取電費的行為進行曝光。該中心廣場向商鋪租戶收取電費時,開具了兩份收據,一份是按用電量,以0.8164元/千瓦時的電價所開具的電費收據,另一份是所謂的“電力維護費”(也稱“商業服務費”),兩項合計1.2元/千瓦時。
報道發佈後,武漢市委作風巡查第八組迅速督導市市場監管局核查,依規處理。經查,東西湖中心廣場物業武漢盛世欣達商業管理有限公司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超目錄電價收取電費。
東西湖區市場監管局專班人員迅速約談該公司負責人,要求該公司立即組織清退。長江日報記者獲悉,截至5月8日23時,該公司已將違規收取電費全部清退到位,共向118家商戶退費821765.35元。(長江日報記者金文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