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社會救助保障標準再提高
5月13日,長江日報記者從武漢市政府常務會議獲悉,自2019年4月1日起,武漢市調整城鄉最低生活保障標準和特困人員等社會救助對象保障標準。
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715元提高至780元;農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標準由每人每月580元提高至635元。
農村特困人員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100元提高至1200元;城市特困人員、散居孤兒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1430元提高至1560元;集中養育孤兒供養標準由每人每月2300元提高至2500元。
據武漢市民政局介紹,武漢市2018年發放低保金10億多元。其中,城市低保對象發放低保金和各類補助5.4億元,農村低保對象5.2億元。提標後,武漢市低保標準綜合增幅為9.3%,城市低保標準約為上年度城鎮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30%,農村低保標準約為上年度農村居民人均消費支出的43.5%。武漢市民政局相關負責人告訴長江日報記者,這些數字背後,是低保家庭收入和生活品質的提高,是城鄉低保標準差距的進一步縮小,是精準扶貧兜底力度的加強。未來將會有更多的低收入家庭和支出型貧困家庭享受救助幫扶政策。(長江日報記者王雪 楊帆通訊員戴良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