駕駛脫保脫審小車遇交警檢查 男子請人偽造保單日期
國際在線湖北消息(楊夢蝶 通訊員 張東平 向偉華):駕駛脫保脫審的小車上高速行駛遇交警檢查,為逃避處罰,重慶小夥白某立即購買交強險,並請人利用PS軟體修改保險郵件翻拍圖片中的保險日期,試圖矇混過關,未料仍被民警識破。5月17日,偷雞不成的白某受到行政拘留處罰。
5月16日晚上,恩施州公安局高警支隊宣黔大隊按慣例在宣黔高速咸豐東收費站站前廣場設卡檢查來往車輛。晚上9時許,一輛銀灰色馬自達小車駛來,民警例行檢查時發現駕駛員白某僅能出示身份證和車輛行駛證,未攜帶駕駛證,民警查詢後確認該車未按規定年檢。
當民警要求出示交強險時,駕駛員白某表示,該車係一位熟人所有,是否購買保險自己不清楚。然後,白某給熟人打電話,但一直未打通,接著,白某給一位朋友打電話求助。半個小時後,白某向民警出示一張翻拍的保險已購買電子郵件圖片,聲稱“交強險早已購買”。
民警仔細察看圖片,發現圖片中保險期限為“2019年04月16日二十三時起-2020年04月16日二十四時止”,購買日期剛好在一個月以前。心存疑問的民警立即與保險公司核實,被告知該保單購買日期為“5月16日”,交強險的生效日期是“2019年5月17日”。白某的行為已涉嫌違法,民警將白某傳喚到宣黔大隊做進一步調查。
見實在瞞不過火眼金睛的民警,白某只好坦誠交待,他駕車被民警查獲後,與一位賣二手車的朋友取得聯繫,確認所駕駛的車子未購買交強險,他“靈機一動”,立即聯繫一家保險公司,購買交強險和商業險等,保險公司業務員將已購買保險的電子郵件拍照傳來。白某發現交強險生效日期為5月17日,按規定,仍將受到保險費2倍罰款處罰。為逃避處罰,自作聰明的白某請朋友通過PS軟體將憑證中“2019年05月16日二十三時起-2020年05月16日二十四時止”修改為“2019年04月16日二十三時起-2020年04月16日二十四時止”。
因白某的行為構成提供虛假證言和不按照國家規定投保機動車第三者責任強制保險,公安機關依據治安管理處罰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依法給予行政拘留5日、罰款1530元的處罰。
“本來以為民警不會這麼仔細的,沒想到還是被發現了。”面對公安機關的處罰,白某後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