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州區“定向通報”防治微腐敗
“2009年至2016年,唐呂村原黨委書記呂學文、原村委會主任唐秀才等人虛報糧食補貼面積,騙取國家糧食補貼資金私分,兩人另有其他違紀問題,分別受到開除黨籍處分,移送司法機關處理……”5月13日,襄陽市襄州區古驛鎮唐呂村召開幹群大會,通報該村多名村幹部腐敗窩案,在幹群中引發強烈反響。
2019年以來,該區紀委監委創新實施涉“小五長”腐敗案件“定向通報”機制,精準防治“微腐敗”。“定向通報”與“廣泛通報”相區別,該區紀委監委規定,凡是被給予黨內警告處分以上的“小五長”案,所在黨組織必須自處分決定下達之日起3個月內在案發地、本人戶籍地召開黨群大會,現場通報案情,由當事人現身説法,黨組織主要負責人講廉政黨課,相關部門對法規政策進行解讀。通過此機制,加強對基層“小五長”的“點對點”精準監督。
“作為一名村幹部,工作弄虛作假,扶貧優親厚友,違規將女兒確定為家庭經濟困難寄宿生生活補助對象,我愧對鄉親們的信任……”5月15日,石橋鎮李莊村黨支部委員姜見勇在該村黨群大會上表示痛悔和自責。
據統計,2019年以來,該區對發生在群眾身邊的“四風”和腐敗問題實施定向通報32人次;對扶貧領域形式主義、官僚主義問題定向通報8人次;對履行生態環保責任不力問題定向通報4人次。
“這一新機制很好。一是警示、教育‘小五長’,讓違紀違規違法‘小五長’在其所在黨組織和所在地父老鄉親面前紅臉出汗,以教促改;二是通過案發地定向通報案情,提高了群眾的知曉度,普及了黨紀法規知識,促進了群眾監督。”石橋鎮紀委書記劉佳體會。(湖北日報記者楊宏斌、通訊員劉黎黎、蔣海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