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調整職工醫保繳費基數標準
7月1日起,武漢市醫保局將執行新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和生育保險月繳費基數標準:最低不得低於3739.8元,最高不超過 18699元。
新的標準從2019年7月1日起執行,至2020年6月30日結束。武漢市靈活就業人員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月繳費基數為6233元,月繳費標準為380.98.元(含大額醫療保險費7元)。退休人員繳納一次性醫療保險費和不足繳費年限費用的基數按74796元確定。退休人員基本養老金低於4986.4元的,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個人賬戶劃撥基數按4986.4元確定。
根據醫保政策,城鎮職工醫療保險的參保範圍是城鎮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和參加了基本養老保險的靈活就業人員。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共同繳納。由用人單位按職工月工資總額的8%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個人按其月工資總額的2%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由用人單位從其工資中代扣代繳)。
通常,參加職工基本醫療保險的職工按照個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確定繳費基數。工資越高,醫保的繳費基數也就越高,反之亦然。但繳費基數是存在上限和下限的。對於收入過高或過低的人群,相應地設定了繳費基數的上下限:職工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資低於下限的,以下限作為繳費基數;高於上限的,以上限作為繳費基數;月平均工資在上下限之間的,則按本人實際工資收入確定基本醫療保險的繳費基數。(湖北日報記者余瑾毅、通訊員孫建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