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2019年補錄229名公務員
7月23日從湖北省人事考試院獲悉,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工作已進入考察、體檢、公示和錄用審批階段。經過筆試、面試,有部分職位出現空缺,在第一次考錄的基礎上,湖北省部分招錄機關根據工作需要通過第二次考錄補充人選,總計229個崗位。
2019年7月23日(週二)9:00至7月25日(週四)15:00期間,報考人員通過報名時的用戶名和密碼,進入湖北省人事考試網報名系統,選擇第二次考錄的職位。
參加第二次考錄人員,應在公共科目考試內容相同(即報考人員應答的是同一類試卷)的職位之間進行,且在第一次報考職位對應的省直、市(州)、直管市或系統範圍內申報。
如何理解這項報考原則?湖北省公務員局在《湖北省2019年度省市縣鄉考試錄用公務員第二次考錄公告》中解讀,如考生A第一次報考了省直機關的職位,考生A第二次考錄只能申報省直機關的空缺職位;如考生B第一次報考了咸寧市通山縣鄉鎮機關職位,考生B第二次考錄只能申報咸寧市鄉鎮(街道)空缺職位,不能申報其他空缺職位;如考生C第一次報考了荊州市縣以上機關職位,考生C第二次考錄只能申報荊州市縣以上機關空缺職位,不能申報其他空缺職位;如考生D第一次報考了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職位,考生D第二次考錄只能申報法官助理、檢察官助理的空缺職位,不能申報其它空缺職位;如考生E第一次報考了荊州市公安機關職位,考生E第二次考錄只能申報荊州市公安機關空缺職位,不能申報其他空缺職位。(湖北日報記者 陳會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