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發佈《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意見》
原標題:省政府發佈《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意見》 不依法依規的養殖場將堅決關閉
日前,湖北省政府發佈《加強動物防疫體系和能力建設的意見》,明確出現大的動物疫情誰來承擔責任,突發疫情的應急處置以及如何加強對動物養殖場的監管。
《意見》要求落實縣級以上地方政府屬地管理責任、相關職能部門監管責任和畜牲生産、屠宰、加工、經營等從業者的防疫主體責任,堅持有責必履、失責必問、問責必嚴,發生重大動物疫情後,由上級動物防疫行政主管部門成立疫情處置聯合調查組,迅速追蹤溯源、查明原因、找出問題、堵塞漏洞,堅決做到疫病原因不查清楚不放過、問題整改措施不落實不放過、對失職失責行為的問責追責不到位不放過。
《意見》要求建立全鏈條、全週期、全覆蓋、可追溯的動物疫病防控工作體系。探索動物防疫防控網格化管理,將防疫區域和任務精準量化到具體單位和責任人,確保口蹄疫、豬瘟、禽流感等重大動物疫病應免盡免,免疫體合格率保持在70%以上。完善快速響應機制、撲殺補助機制、病死畜禽無害化處理機制和“分級負責、部門聯動”機制。
《意見》提出每個鄉(鎮)派駐2到3名動物衛生監督人員,原則上3到5個行政村至少配備1名鄉村防疫人員,對縣及以上動物防疫執法部門的工作和業務經費、基層防疫人員的收入作了明確規定。要求生豬養殖場要強化各項防疫隔離措施,做到封閉式飼養。對防疫意識淡薄、防疫措施不落實、環保不達標、群眾反映強烈的養殖場,堅決依法依規予以關閉。(湖北日報記者劉勝、通訊員謝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