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
原標題:促進化解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 省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成立
9月17日,從湖北省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第一次會議上獲悉,為發揮商會優勢促進化解民營經濟領域矛盾糾紛,湖北省總商會近日成立人民調解委員會。
開展商會人民調解工作是社會治理形式的創新。2018年來,全國工商聯、司法部出臺關於推進商會人民調解工作的意見,最高人民法院、全國工商聯出臺關於發揮商會調解優勢推進民營經濟領域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建設的意見。根據《湖北省工商聯、省司法廳關於推進商會人民調解工作的實施意見》設立的省總商會人民調解委員會,主要調解省工商聯直屬商會之間、各市州跨區域非公有制企業或商會之間發生的爭議,會員單位之間發生的疑難複雜或標的額較大的爭議,以及省工商聯認為可以受理的糾紛。調委會設在湖北省非公有制企業投訴服務中心。
湖北省浙江企業聯合會兩家會員企業,因一起價值3600萬元的經濟糾紛産生複雜矛盾,持續五年未得到妥善解決。在商會介入調解後,僅5個月時間,雙方握手言和。湖北省重慶商會依託商會和武漢市青山區總工會聯合設立的民工維權站及湖北瀚海律師事務所,一年來先後受理調解諮詢200余起,涉及會員企業36家,調解糾紛35件、涉及金額360余萬元。“商會開展人民調解工作,將在推動非公有制經濟健康發展、提升社會治理能力、促進社會和諧穩定等方面起到獨特作用。”湖北省工商聯負責人稱。(湖北日報記者周志兵、通訊員陳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