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人大常委會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執法檢查
原標題:還百姓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省人大常委會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執法檢查
圖為:2018年8月,經過水體治理的北太子湖呈現出不同顏色,正在治理區域(上)和未治理區域(下),水體顏色涇渭分明。 (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魏錸 攝)
“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委託和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年度工作計劃,2019年5月至6月,省人大常委會組織開展《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執法檢查……”
9月24日,湖北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一次會議聽取和審議執法檢查報告。
執法檢查,是人大行使憲法法律賦予的監督權、保證法律得到有效實施的一把“利劍”。以法律武器、用法治力量推動打好碧水保衛戰,讓法律制度的“牙齒”實現有力地“咬合”,還百姓清水綠岸、魚翔淺底的景象。
思想引領,學習在先
4月25日上午,執法檢查組第一次全體會議在漢召開。
一走進會場,省人大城環委委員趙立新就發現,桌上擺了兩本厚厚的參閱資料,一本是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水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論述,包括習近平總書記在全國生態環境保護大會上的重要講話、在參加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內蒙古代表團審議時的重要講話等。另外一本,是水污染防治重要法律法規文件彙編。
“重要學習資料,一目了然,方便查閱。”趙立新點讚。
會議第一項議程,就是傳達學習習近平總書記關於水生態環境保護的重要論述,第二項則是傳達學習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會議精神。
思想引領,學習在先。執法檢查組有關負責人介紹,此次“一法一條例”的執法檢查和以往有所改變,把學習放在第一位,系統梳理、編發執法檢查文件彙編等資料,採用集中培訓和自學相結合的方式,要求執法檢查組各位成員深入學習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學習全國人大常委會執法檢查會議精神,學習中央環保督察組向湖北反饋“回頭看”有關情況,學習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以此對標對表黨中央關於打好污染防治攻堅戰的決策部署,對照法律法規規定,認真組織開展好執法檢查。
《水污染防治法》關於各級政府和相關職能部門管理責任有11個方面31條,《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用兩章33條列舉了政府部門的“權力清單”“責任清單”……“如此種種,不學習,如何知曉?不明確,如何檢查?”該負責人表示。
理論武裝頭腦,實幹踐行使命。第一次全體會議後,湖北省人大常委會即組織常委會組成人員、人大代表及有關專家近70人,分為5個執法檢查組,深入到全省17個市州、直管市、林區實地檢查。
創新方式,確保品質
“水污染防治法規定,水污染防治應當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綜合治理的原則,優先保護什麼?”“水污染防治法規定,地方水污染物排放標準須報哪備案?”
……
5月23日,執法檢查組在孝感檢查時,向前來參加座談的政府及相關部門和企業負責人發放法律知識調查問卷。
20分鐘後,交卷。
應考者雖覺突然,但普遍反映,題目並不難,考的就是“一法一條例”的具體規定,只要熟悉了條文、選擇正確答案即可。
學習借鑒全國人大常委會先進做法,此次“一法一條例”的執法檢查,首次開展法律知識問卷調查。檢查前,省人大常委會組織專人梳理了60道考題,臨場隨機抽選10題出給每位應考者。既是測驗,也是普法。
此次執法檢查,還有不少創新。
比如,首次引入第三方力量對法律法規實施情況開展評估,著力提高執法檢查的科學性、權威性。參加評估的第三方由中科院五位院士領銜,由中科院水生所、武漢大學的專家教授組成,全程參與執法檢查,對湖北省貫徹實施水污染防治法律法規情況出具評估報告。
再如,5個執法檢查組,各設立一個暗訪小組,不打招呼、不設預案,單獨行動,做到明察暗訪相結合、同反饋,確保執法檢查品質。
又如,執法檢查開始前,制定檢查流程,明確具體步驟,組織開展預調研,排查突出問題線索、蒐集涉水涉污信訪輿情,形成問題清單,帶著問題查、帶著思考督,確保執法檢查取得實效。
建言獻策,打贏“持久戰”
湖北省關改搬轉沿江1公里範圍內化工企業115家,取締各類非法碼頭1200個,騰退岸線150多公里,復綠800多萬平方米;
大力推進湖泊治理,拆除127.54萬畝圍欄圍網和養殖網箱;
湖北省132家省級及以上工業集聚區已全部建成污水處理設施,2018年新增城市污水處理能力82.8萬噸/日,鄉鎮生活污水處理設施實現全覆蓋……
從執法檢查情況看,自新修訂的《水污染防治法》和《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實施以來,湖北省交出了一份靚麗的成績單。
2018年,湖北省長江、漢江、清江幹流水質總體為優,國考斷面水質優良率為86%,高於全國平均水準15個百分點。湖北省制定黨政幹部生態環境損害責任追究實施細則等制度性文件的做法,得到全國人大常委會充分肯定。
同時,執法檢查報告認為,貫徹落實“一法一條例”,鞏固水環境治理成果,打好“持久戰”的任務依然艱巨。一些地方和部門依法治水、依法治污的意識還不強,一些幹部不習慣運用法律手段、法治思維治理污染。
對此,報告建議,要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生態文明思想,進一步增強抓好法律法規實施的政治責任,強化各級領導幹部的責任擔當,把貫徹新發展理念、轉變發展方式作為污染防治的治本之策,對照法律法規,全面落實水污染防治各項法定職責,強化重點領域治理,打好水源地保護、城市黑臭水體治理、長江保護修復等攻堅戰,完善相關配套制度,提升防污治污水準,將湖北省水污染防治條例納入執法、融入司法、列入重點普法內容,保障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共同建設美麗家園。(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王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