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谷發佈“科技金融新十條”
原標題:金融機構落戶最高可獎1億元 光谷發佈“科技金融新十條”
億元重獎瞄準國家批設機構
近日,光谷出臺《東湖高新區關於加快科技金融産業高品質發展的若干措施》,簡稱“科技金融新十條”。凡在光谷新設或遷入的銀行、保險、證券、期貨、信託、第三方支付等國家批准設立的金融機構,累計落戶獎勵金額最高1億元封頂。
對於獲得地方金融監管部門批准設立的股權投資公司、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金融機構,最高累計獎勵2000萬元封頂。
如金融機構在光谷落戶直接隸屬總部的業務總部、營運總部、資金中心、研發中心、金融創新實驗室等,最高累計獎勵500萬元。這些金融機構無論在光谷購買還是租賃辦公場地,均有補貼。
為鼓勵光谷已有金融機構發展壯大,年營業收入超過1億元的,年一次性獎勵200萬元起步,最高600萬元。
在高端金融人才的爭奪上,光谷也將對其高管薪酬給予補貼。年薪50萬元至150萬元以上的,補貼比例6%至9%不等。同時,鼓勵金融機構將相關業務獎勵資金的30%分配給管理和技術團隊,調動團隊成員的業務積極性。
10億資金為中小企業融資難“頂腰”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新政特別提到了針對金融機構融資風險的補償機制,並同步設立10億元風險補償專項資金池。一旦金融機構為光谷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信貸服務形成逾期,光谷將在貸款逾期發生90天內,對金融機構給予風險補償。
中國工商銀行湖北自貿試驗區武漢片區分行行長易碧蔚坦言,銀行在向中小企業放貸款的時候,主要是根據企業的經營情況、管理能力、市場行情等來綜合評估,由於小微企業這方面比較弱,融資風險不可預測,銀行往往比較謹慎。此次新政,政府與金融機構在一定程度上“風險共擔”,給予補償,將使金融機構放寬對中小科技企業的風險容忍度。
東湖高新區金融辦相關負責人介紹,專項資金每年預算原則上不超過5000萬元。如果全部投向市場,預計可以撬動50億元信用貸款。
目前,光谷已集聚各類金融機構(含股權投資機構)1500多家,其中科技支行24家,股權投資機構1100多家,租賃、保理、擔保、小貸等類金融機構200多家。先後推出的“集合貸”“保證保險”等政銀合作創新産品,為近900家科技型中小企業提供貸款46億元。(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李墨 通訊員 丁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