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新能源汽車發展新政出臺
10月28日,武漢市政府常務會審議通過《關於促進新能源汽車産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送審稿)》,提出獎勵新能源汽車生産、加大公務用車領域新能源汽車推廣、對新建加氫站給予50萬元至300萬元補貼等11條“新政”。這是繼9月頒發全球首批無人駕駛商用牌照之後,武漢市加快建設國家新能源與智慧網聯汽車基地、建設萬億級世界先進製造業産業集群的又一重大舉措。
當前,以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汽車和氫能源汽車為代表的新能源汽車産業蓬勃發展,武漢市新能源汽車保有量達6.6萬輛,但充電設施、加氫站等基礎設施不健全等制約産業壯大。《通知(送審稿)》分四個方面,共11條,提出比照和吸收了國內部分城市做法,從現在至2022年底前,對新能源汽車生産增量實行“一企一策”獎勵;對本地産新能源汽車用於計程車的,按照6萬元/輛獎勵生産企業;通過政府集中採購的新增和更新公務用車,使用新能源汽車比例將提升至60%;新增及更新公交車(應急車輛除外)、計程車、通勤車、郵政快遞車、輕型物流配送車、網約車、駕培駕考車(自動擋)及8噸內園林作業車、環衛垃圾收集車、高壓清洗車,將100%使用新能源汽車。
在優化使用環境方面,對從事城市配送的新能源物流車,將允許在武漢市三環線內通行;對實行政府定價的停車場及市政道路停車位,新能源車1小時內停車免費、超過1小時停車費減半,每日21時至次日7時免費。對新建日加氫能力500公斤以下的固定式加氫站,一次性給予100萬元建設補貼;新建日加氫能力500公斤(含)以上的固定式加氫站,一次性給予300萬元建設補貼;新建日加氫能力200公斤(含)以上的撬裝式加氫站,一次性給予50萬元建設補貼;同時,加氫站運營期間,按10元/公斤標準給予運營企業補貼,年補貼最高達200萬元等。(湖北日報記者 唐曉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