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起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案例公佈
12月16日,湖北省人社廳公佈了2019年第四季度重大勞動保障違法行為案例,共計19起。其中,公安縣一名男子以“逃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最終獲刑二年六個月。
根據湖北省人社廳公佈的信息顯示,2018年7月24日,公安縣人社局接到投訴,稱公安縣埠河鎮農利畜牧家庭農場拖欠工資。經查,該農場法人易繼軍共計拖欠37名勞動者工資73萬餘元。11月6日,公安縣人社局依法向該家庭農場下達了《勞動保障監察限期改正指令書》,但易繼軍以“逃匿”拒不支付勞動報酬。11月30日,公安縣人社局依法以涉嫌“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將此案移送公安機關。2019年8月12日,公安縣人民法院依法判決:易繼軍犯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判處有期徒刑二年六個月。
據辦案人員介紹,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罪,是指以轉移財産、逃匿等方法逃避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或者有能力支付而不支付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數額較大,經政府有關部門責令支付仍不支付的行為。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修正案(八)第41條規定,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並處或者單處罰金;造成嚴重後果的,處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
湖北省勞動保障監察局相關負責人表示,湖北省正在全面推進根治欠薪冬季攻堅行動,加大力度根治欠薪頑疾。對於拒不支付勞動報酬等違法犯罪行為,加大移送力度,對於符合列入拖欠農民工工資“黑名單”的行為做到應列盡列,並推送至全國信用信息共享平臺和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依法依規聯合懲戒,使欠薪違法者一處違法,處處受限。(湖北日報記者鄧偉、通訊員陳多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