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月1日起貨車走高速將按車(軸)型收費
原標題:下月1日起貨車走高速將按車(軸)型收費 預計整體通行費較計重降低3.04%
12月23日,湖北省調整高速公路貨車通行費計費方式聽證會在漢召開。根據會上公佈的方案,1月1日起,貨車通行高速公路不再按計重收費,而是按車(軸)型收費,預計整體通行費可降低3.04%。
此次聽證會聽證人4人,參加人21人。湖北省發改委相關負責人介紹,目前國際上對貨車主要是按車(軸)型收費,全國高速公路省界收費站取消後,傳統的計重收費方式不能滿足ETC快速通行需求。按國家要求,此次收費改革要做到“兩個確保”,即確保在相同交通流量條件下,不增加貨車通行費總體負擔;確保每一類收費車型在標準裝載狀態下的應交通行費額均不大於原計重收費的應交通行費額。
目前,湖北省貨車通行高速公路計重收費標準有3套,每噸公里分別為0.08元、0.10元、0.12元;長江大橋的基本費率有1套,即4元/噸車次。截至2018年底,全省高速公路收費里程6099公里,全年收取通行費219億元,其中客車收入82億元(2.03億輛次)、貨車收入137億元(0.7億輛次)。
聽證會提出兩套貨車收費方案,將貨車按7個類別收費。湖北省交通運輸廳相關人士表示,方案一較計重收費相比,通行費降低1.28%;方案二重點下調四類、五類、六類貨車收費標準,較計重收費下降3.04%。
該人士舉例,以5類貨車為例,原0.1元/噸公里收費標準上限值為3.15元/車公里,而方案一、方案二收費僅為2.77元/車公里、2.65元/車公里。
根據測算,若按方案一收費標準執行,會有53條高速路段通行收入降低,19條增加;按方案二執行,68條高速路段通行費會降低,4條增加。聽證會上,絕大多數代表選擇方案二,並對按車(軸)型計費可能導致空車、輕載車成本增加提出建議和意見。
來自荊門九曜物流公司的參會代表陳衝算賬,一輛6軸貨車從荊門胡集到沙市,往往是滿載去、空車回,若按方案二收費,往返運輸成本較過去增加80元,這樣會倒逼大量空車和輕載貨車不走高速,將增加國省幹線的車流量及安全事故隱患。有代表建議,政府可出臺分路段分時段分行駛方向等差異化的收費方案。
“新方案預計會導致三成左右貨車費用上漲,主要是空車和輕載車。”湖北省交通運輸廳相關負責人回復,該廳將聯合省發改委進一步完善方案,綜合考慮空車、輕載車的差異化收費方式。在2年的試運行期內,根據變化及時調整收費標準。(湖北日報記者雷闖、通訊員潘慶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