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石嚴查違規建設“小産權房”
2019年12月30日,黃石市紀委監委通報5起黨員幹部和公職人員違規參與開發建設“小産權房”典型案例。
2015年至2017年底,大冶市金山店鎮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原黨支部委員、副主任黃衛明在任職期間,以某企業名義向金山店鎮村鎮規劃建設管理辦公室申請建設佔地面積260平方米的6層辦公樓。在未獲得城建、國土部門審批情況下,讓其親屬代其擅自在該鎮土橋村黃貴寶灣行政辦公規劃用地上違法建築。在該鎮城建、國土等部門先後明令要求停工的情況下,仍然我行我素,建成建築總面積1820平方米的7層商住樓並對外預租預售,造成不良社會影響。2019年4月,黃衛明受到留黨察看2年處分。
被通報的還有:大冶市還地橋鎮綜合執法大隊原工作人員黃興國、梅中華,違規開發建設“小産權房”,相關部門不正確履職;陽新縣白沙鎮巢門村黨支部書記、村委會主任舒思炎等3人違規參與“小産權房”建設;陽新縣楓林鎮村鎮建設服務中心原負責人劉衛華違規開發建設“小産權房”;陽新縣城東新區燕子口社區黨員張冠英違規開發建設“小産權房”等。相關責任人分別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行政記過、黨內警告、留黨察看一年等處分,其中,劉衛華被開除黨籍。(湖北日報記者趙志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