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規模以上河湖完成“清四亂”
湖北省河湖長辦近日通報,截至2019年12月初,全省規模以上河湖全部完成“清四亂”,共清理整改問題2073個。
2018年7月起,湖北省全面啟動河湖亂佔、亂採、亂建、亂堆等問題專項清理整治行動(簡稱“清四亂”),並將其納入湖長制考核範疇。清理範圍為全省1232條流域面積5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列入省政府保護名錄的755個湖泊,其中重點整治規模以上河湖,覆蓋61條流域面積1000平方公里以上的河流和231個水面面積1平方公里以上的湖泊。
一年多來,全省各級河湖長責任上肩,全力整治侵佔河湖水域空間的行為。截至2019年12月初,全省各地各部門共開展執法行動4.7萬人次,查出“四亂”問題4415個,經治理整改已銷號4407個,其中規模以上河湖排查出問題2073個,目前已全部銷號。
通過“清四亂”,全省共清理非法佔用河道岸線9531公里,退垸(漁、田)還湖15.3萬畝,清除非法養殖網箱2.46萬畝,清理建築和生活垃圾115.7萬噸,水生態環境逐步修復。
湖北省河湖長辦介紹,湖北省將繼續推進規模以下河湖“四亂”問題銷號,建立健全河湖水域空間管控長效機制。(湖北日報記者祝華、通訊員賀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