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方案 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
日前,湖北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湖北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工作實施方案》(以下簡稱《方案》)。《方案》明確湖北省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臺整合共享的總體要求、重點任務,要求堅持應進必進、統一規範、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的原則,著力提高公共資源配置效率和公平性,提升公共資源交易服務品質,創新公共資源交易監管體制機制,激發市場活力和社會創造力,更好服務全省高品質發展。
《方案》要求,把所有適合以市場化形式配置的公共資源全部納入平臺體系,依據市場規則、市場價格、市場競爭進行配置;建立統一規範、公開透明、服務高效的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為各類市場主體營造公平競爭的市場環境。
重點任務從深化公共資源交易綜合監管體制改革、深化公共資源交易平台資源整合共享、深化公共資源交易電子系統互聯互通、強化公共資源交易市場監督管理等4個方面提出了14條措施,包括:
整合平臺機構資源。整合省公共資源交易中心、省政府採購中心、省基本藥物採購中心的場所、人力等資源,優化見證、場所、信息、檔案、專家抽取等服務。支持市級公共資源交易中心加強對縣級分中心的業務指導。
整合信息系統資源。將市場主體建設的排污權、碳排放權、國有産權、文化産權等各類交易系統,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體系,實現與省電子服務系統的互聯互通。
探索跨區域交易。鼓勵市場主體在省內跨地市自主選擇平臺開展公共資源交易,明確跨區域交易的監管職責不因交易平臺轉移而轉移。
拓展平臺交易範圍。按照國家公共資源交易目錄指引,制定出臺我省第二批交易目錄清單,將適合以市場化方式配置的公共資源,納入公共資源交易平臺覆蓋範圍。
改進監管方式方法。推進行政執法公示、執法全過程記錄、重大執法決定法制審核三項制度。運用大數據、雲計算等信息技術,開展智慧監管。(湖北日報記者 張愛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