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市場監管局:抗疫期間市場違法行為頂格處罰
2月11日,湖北省市場監管局要求全省市場監管部門依法從重從快嚴厲打擊疫情防控期間市場違法行為,切實維護市場秩序。
從嚴執法。嚴厲打擊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護用品制假售假、哄抬防護用品及製作原材料和糧油肉蛋菜奶等基本民生商品價格等影響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疫情防控期間,在查處影響疫情防控的違法行為時,需要採取先行登記保存措施或行政強制措施的,可以當場採取措施後24小時內向行政機關負責人報告,補辦批准手續。
從重處罰。對野生動物及其製品非法交易、口罩等防護用品制假售假等違法行為,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頂格處罰。對哄抬防護用品及製作原材料和基本民生商品價格等違法行為,在依法可以選擇的處罰種類和處罰幅度內,適用較重、較多的處罰種類或者較高的處罰幅度進行處罰。涉嫌犯罪的,堅決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從快辦理。在行政執法工作中,對與疫情防控相關的違法案件要優先加快辦理。在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情況下,依法簡化執法和聽證程式,壓縮辦案時限,提高應當進行聽證案件的罰款數額下限。經受送達人同意,可以以手機短信、傳真、電子郵件、微信、QQ等即時通訊賬號能夠確認其收悉的電子方式送達告知文書,可以採取電話、網絡在線等方式聽取當事人陳述申辯,可以在線詢問當事人是否申請聽證。(湖北日報記者吳文娟、通訊員夏利容、吳傑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