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20日起實行“雙測溫兩報告”制度
2月20日,武漢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第十五號通告,全市即日起實行 “雙測溫兩報告”制度。
通告要求,居家人員每日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測量體溫,超過37.3攝氏度必須立即如實向社區(村)報告,有工作單位的人員還應同時向所在單位報告。
因履行與防疫和防疫保障相關職能必須外出和工作的人員,每日在單位或工作崗位進行兩次(上午、下午各一次)測量體溫;進出社區(村)卡點或小區出入口的人員,由社區(村)負責對進出人員進行測量體溫;進出機關、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及其他公共場所的人員,由管理責任單位負責進行測量體溫。
測量體溫超過37.3攝氏度的,社區(村)、管理責任單位應立即將發熱人員信息經街道(鄉、鎮)匯總後向區疫情防控指揮部報告,單位同時應向工作人員居住地的區疫情防控指揮部通報發熱人員信息。區疫情防控指揮部負責統一安排發熱患者到定點醫療機構就診,並根據診斷情況和有關規定分類處理。
通告強調,嚴禁部門、單位、社區(村)或個人瞞報、漏報、遲報。對違反者將依照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追究責任。(湖北日報記者 李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