荊門首例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當庭宣判
國際在線湖北消息:2月24日上午,荊門市東寶區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並當庭宣判了該市首例涉疫情防控犯罪案件,被告單位荊門市某藥堂公司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杜某作為荊門市某藥堂公司負責銷售工作的總經理助理,因犯非法經營罪被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
2020年1月21日,杜某得知新冠肺炎疫情發生後荊門市場口罩脫銷,決定對該公司門店正在售賣的口罩提價銷售,並安排員工在公司內部系統進行提價操作,將公司以每袋9元購進的一次性醫用口罩,從原零售價每袋18元提價至每袋49元銷售。次日,杜某安排公司員工再次調價,將上述口罩零售價調整為城區店每袋28元、鄉鎮店每袋29元。截至2020年1月22日晚,荊門市某藥堂公司旗下門店共計提價銷售一次性口罩6273袋,非法獲利155769元。
東寶法院審理認為,口罩作為疫情防控期間的基本防護用品,對阻擊疫情蔓延、守護人民群眾生命安全至關重要。被告單位及被告人在疫情防控期間哄抬口罩價格牟取暴利,擾亂市場秩序,情節嚴重,均已構成非法經營罪。
根據案件的事實、情節,東寶法院依照相關法律規定,當庭判決被告單位荊門市某藥堂公司犯非法經營罪,判處罰金50萬元;被告人杜某犯非法經營罪,判處有期徒刑10個月;同時,對荊門市某藥堂公司的違法所得77917元予以追繳。
宣判後,被告單位荊門市某藥堂公司、被告人杜某均表示服從一審判決,不上訴。(文 黃正恒 鄧亞男 彭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