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公安廳:加強監督嚴禁簡單粗暴執法
新華社武漢2月26日電(記者梁建強)記者26日從湖北省公安廳獲悉,湖北省公安廳近日發佈《關於進一步加強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期間公安法制工作的通知》,要求全省公安機關在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主動履職盡責,加強執法監督,指導全警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
這一通知強調,疫情防控越是到最吃勁的時候,越要堅持依法防控,在法治軌道上統籌推進各項防控工作,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全省公安法制部門要嚴格按照公安部規定的職權、條件、程式進行操作,加強案件審核把關,既注重依法懲罰犯罪,也堅持刑事司法的謙抑性,做到寬嚴相濟;對本地公安機關制定出臺的疫情防控執法工作有關制度及規範性文件要進行嚴格審核,不得逾越國家法律法規規定擅自設置處罰的種類和幅度。
據悉,2月15日,湖北省高級人民法院、湖北省人民檢察院、湖北省公安廳、湖北省司法廳聯合製定出臺《關於依法懲治妨害新型冠狀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違法犯罪的實施意見》,進一步為依法懲治妨害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各類違法犯罪活動提供指引,推動準確適用法律、加強協作配合、回應社會關注等工作,努力確保妨害疫情防控案件辦理品質,增強案件辦理的透明度和公信力。
“嚴禁簡單、粗暴執法;嚴禁發表不當言論、發佈不實信息;嚴禁民警在警務活動中不採取防護措施……”按照“戰時高於平時,嚴於平時”的標準,湖北省公安廳還對全警提出5條紀律要求,並依託網上督察系統,對全省公安機關值班備勤、執法服務、民警安全防護等情況進行網上巡查,日均巡查公安機關基層單位1500余個、疫情防控重點醫療機構420余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