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産和人員省內安全流動
原標題: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通告 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産和人員省內安全流動
3月11日,湖北省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發佈通告,為統籌推進疫情防控和經濟社會發展工作,根據有關規定,將有序推進企業復工復産和人員省內安全流動等事項。
通告提出,全省以縣域為單位,劃分低、中、高風險區,實施分區分級差異化防控,企業分類分時有條件復工復産,具體行業企業實行靈活動態管理。
其中,武漢市企業復工復産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農業生産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可以復工復産。對全國、全球産業鏈配套有重大影響的企業,在防控措施到位、防控責任落實的前提下,按程式批准後可以復工復産。春節以來未停工停業的企業可以繼續生産。其他企業先按不早于3月20日24時前復工復産。
武漢市以外其他高風險地區企業復工復産安排:涉及保障疫情防控、公共事業運行、群眾生活、農業生産必需以及其他涉及重要國計民生的企業,金融保險、港口和貨運站場、重點産業鏈配套企業,承擔國家、省市重大工程和重點項目的企業等,可以有序復工復産。春節以來未停工停業的企業可以繼續生産。
中風險地區企業復工復産安排:除上述類型企業可以復工復産或繼續生産外,用工和産業鏈配套以本地為主的工業、農業産業化企業,以室外作業為主的建築業企業,法律會計、軟體信息服務等相關服務業企業,可以有序復工復産。
低風險地區企業復工復産安排:實行限制清單管理,不在限制清單內的市場主體可以有序復工復産或繼續生産。限制清單內的市場主體,主要包括人員聚集度高、場所相對密閉的影劇院、棋牌室、遊藝廳、書店、網吧、舞廳、酒吧、KTV、公共浴室、足浴店、美容店、健身房、培訓機構、堂食類餐飲等,疫情解除前不得復工復産。
通告要求,企業復工復産前,應制定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和應急處置預案,做好相關準備工作,確保做到防控機制、員工排查、設施物資、環境消殺、安全生産“五個到位”。企業復工復産由所在縣(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揮部(以下簡稱指揮部)負責審批,市轄區企業復工復産由所在市指揮部負責審批。
在推進人員安全有序流動方面,繼續實施嚴格的離漢離鄂通道管控措施,做好滯留在鄂外地人員服務保障工作。中風險、低風險地區人員,憑健康碼“綠碼”,在省內安全有序流動。武漢市以外其他高風險地區人員,憑健康碼“綠碼”,可與省內流入地採取“點對點”運輸方式安全有序流動。
同時,武漢市以外地區,在做好健康管理、落實防控措施的前提下,採取“點對點、一站式”的辦法,集中精準輸送務工人員安全返崗,幫助外地滯留在鄂人員安全有序返鄉。各級指揮部做好滯留在外人員安全有序返鄂服務保障工作,將返鄂人員納入本地疫情防控管理。
在加強交通運輸管理方面,中風險、低風險地區的省內客運航班、旅客列車、客運汽車、客輪以及城市公交,在採取必要防控措施的前提下,逐步有序恢復。武漢市以及省內其他高風險地區的客運航班、旅客列車、客運汽車、客輪以及城市公交繼續停運。
同時,湖北省內大專院校、中小學、中職學校、技工院校、幼兒園等繼續延期開學。具體開學時間根據疫情防控情況,經科學評估後確定。(湖北日報記者 黃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