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指山市: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2017-05-12 09:37:45|來源:海南日報|編輯:王俊嬌 |責編:張曦晛

  原標題:五指山市出臺房地産限購政策 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

  五指山市政府11日發佈《五指山市人民政府關於加強房地産市場調控工作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支持市民合理住房需求,遏制投機性購房,切實促進該市房地産市場的平穩發展。

  《通知》規定,在五指山市範圍內,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限購1套住房,並暫停向在本省已擁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對於海南省無住房的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在本市範圍內購買住房,需提供從購房申請之日前在本省連續繳納2年及以上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補交、補辦個人所得稅納稅證明或社會保險繳納證明的將不予認可。

  此外,該市引進的各類人才,其家庭可在本市購買1套住房。以上所提到的住房包括商品住宅、産權式酒店客房、符合轉讓條件的保障性住房,並包含新房和二手房。其中商品住宅包括普通住宅、高檔公寓、低層住宅和酒店式公寓。

  該市還禁止商品住宅預購人將購買的未竣工的預售商品住宅和産權式酒店客房再行轉讓。

  對本省居民而言,居民家庭新購買的第2套及以上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非本省戶籍居民家庭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2年後方可轉讓;企事業單位、社會組織等法人單位新購買的住房,須取得不動産權證滿3年後方可轉讓。

  房地産開發企業在辦理商品房預(銷)售許可時,需嚴格按照國家發改委《商品房銷售明碼標價的規定》向該市物價局報備商品房價格,並嚴格按照“一房一價”進行銷售。

  此外,自5月11日該文件發佈之日起,該市産權式酒店項目客房銷售比例不得高於該項目客房總數的30%,其餘70%必須用於自持經營使用。原已銷售的項目其銷售比例已超出前述比例的立即停止銷售,新批建的項目嚴格按照規定銷售比例進行銷售。(記者賈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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