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麼是辦稅人員實名辦稅?
答:辦稅人員實名辦稅是指稅務機關在辦稅人員身份明確的情況下受理納稅人涉稅事項。其中,辦稅人員是指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財務負責人、辦稅員、稅務代理人和經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業主)授權的其他人員。
二、為什麼要實行辦稅人員實名辦稅?
答:辦稅人員實名辦稅的推行將進一步厘清徵納雙方責任,有助於降低納稅人及辦稅人員在辦稅過程中涉及的稅務風險,保障納稅人合法權益,打擊涉稅違法犯罪,讓守法者盡享優質服務,讓違法者無處遁形。
三、辦稅人員是否每次辦理涉稅業務都需要攜帶身份證件?
答:對於稅務機關已經採集並確認通過的辦稅人員,第二次及以後辦理涉稅業務無需攜帶身份證件,報送身份證件號碼即可辦理涉稅事項。
四、辦稅人員實名辦稅何時開始推行?
答:2017年5月15日至2017年12月15日為過渡期。過渡期內未攜帶身份採集所需證件和資料的辦稅人員辦理涉稅事項的,稅務機關僅受理辦稅人員當日辦理事項,之後辦稅人員需及時進行身份信息採集。
2017年12月16日起,稅務機關僅受理已採集身份信息的辦稅人員申請的涉稅事項。
五、辦稅人員變更後如何處理?
辦稅人員發生變化或辦稅人員的電話號碼等信息發生變更,以及授權或代理行為到期或終止的,應及時向國稅機關辦理變更手續。
六、對於提供虛假證件的如何處理?
辦稅人員拒絕出示有效證件的,拒絕提供其證件上所記載身份信息的,冒用他人證件的,或者使用偽造、變造證件的,國稅機關暫停為其辦理相關涉稅事項,並影響到納稅人的信用等級評定。
七、對於存在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的辦稅人員將如何處理?
對於存在虛開發票等違法行為的納稅人,將按照相關法律予以制裁,同時,在我省實名辦稅系統內將列入黑名單管理,取消其辦稅人員身份。
八、辦稅人員對於實名辦稅的具體感受是什麼?
答:簡單地説,納稅人的法定代表人、財務負責人、辦稅員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業務,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上述人員以外的辦稅人員前往辦稅服務廳辦理業務,需要攜帶本人身份證件原件和稅務代理合同(協議)原件或授權方的辦稅授權委託書原件。
實際上,目前辦稅人員在辦理一些業務時,按照相關稅收法律、法規,已經要求其出示“經辦人”身份證件,所以此次實行實名辦稅對於多數辦稅人員辦理多數業務,是沒有辦稅體驗上的變化的。
2017年5月
五源河和美舍河國家濕地公園對外開放受到了海口市民的廣泛關注。[詳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