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修訂出臺的《江蘇省價格信用承諾實施細則》將於今年5月20日施行,進一步構建完善了江蘇省價格信用承諾體系。
與2016年3月的試行版相比,《細則》最大的亮點就是增加了“誠信守諾激勵措施”和“違諾失信懲戒措施”等內容。
誠守諾者,可以得到物價部門聯合其他部門和社會組織送上的系列“大禮包”:比如在提供公共服務、實施財政性項目資金安排、招商引資配套優惠政策等方面,對誠信守諾市場主體加大扶持力度;對符合一定條件的誠信守諾行政相對人,在日常檢查、專項檢查中優化檢查頻次;在辦理價格行政業務過程中,對誠信守諾典型和連續3年無不良記錄的行政相對人,可根據實際情況實施“綠色通道”和“容缺受理”等便利服務措施。
違諾失信的話,將被實施“聯合懲戒”:嚴重違諾失信行政相對人將會被列為價格執法重點監管對象,還會被公開加強市場性約束和懲戒,披露相關信息,便於市場識別失信行為。
“在前期的試行中,我們已經嘗試著對誠信守諾的平價商店,在資金補貼上優先傾斜。下一步,還將把違諾失信者的信息提供給各級信用辦,與工商、食藥監等部門聯動,列為重點監管對象。”省物價局檢查分局局長周高説。
去年3月試行以來,全省已收到2.2萬餘份價格信用承諾書,主要分佈在商業零售、旅遊景區餐飲、平價商店等重點民生領域。今年要選擇關係民生的重點行業和社會關注的重點領域,推行價格信用承諾制度,如教育、醫療、相對封閉區域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