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譽為“中國長壽之鄉”的廣西巴馬吸引了眾多病人和老人到來。然而,宣傳有“長壽”功能的神力蘑菇、長壽河水、動物噴霧、氧吧洞穴卻令一些民眾慕名而來,失望而歸。記者發現,一些來自長壽之鄉的普通食品常被商家包裝成“長壽食品”,其中不乏光明莫斯利安、太極水、巴馬火麻等。律師表示,食品宣傳明示或暗示功效,有虛假、誤導之嫌。(5月2日《新京報》)
長壽之鄉的普通食品被商家包裝成“長壽食品”,確實涉嫌虛假宣傳,誤導消費者。正如報道中一位專家所説,人的壽命受到很多因素影響,例如體質、基因、環境等,也和經濟發展水準有關,比如社會保障、醫療保障等方面的水準。至於和“長壽食品”有多大關係,很難拿出科學的證據來證明。但可以肯定的是,任何一種“長壽食品”都不是長壽的決定性因素。所以,任何一種食品,都不宜宣傳其有讓人“長壽”的功效。
就拿廣西巴馬來説,其百歲老人數量多,有媒體宣傳説,這“得益於當地擁有純天然小分子弱鹼性水、高地磁以及負氧離子含量極高的空氣”。水土等外部環境對人的身體健康狀況,會有一定影響,比如讓人神清氣爽、心曠神怡,然而,恐怕並不能達到讓人長壽的程度。商家利用純天然小分子弱鹼性水、高地磁以及負氧離子含量極高的空氣等等大做文章,將當地各色食品均包裝為“長壽食品”,便是對消費者的一種忽悠。
更重要的是,將普通食品堂而皇之地包裝成“長壽食品”,涉嫌違反相關法律法規。根據《食品安全法》,食品和食品添加劑的標簽、説明書,不得含有虛假、誇大的內容,不得涉及疾病預防、治療功能。我國《食品標識管理規定》也明確,食品標識不得標注下列內容:明示或者暗示具有預防、治療疾病作用的;非保健食品明示或者暗示具有保健作用的;以欺騙或者誤導的方式描述或者介紹食品的。氾濫的“長壽食品”理應被依法查處。
除依法查處商家肆意炮製“長壽食品”的行為,還要反思對長壽之鄉品牌的透支。據報道,從2006年始,相關方面共評選出76個“中國長壽之鄉”,有耳熟能詳的江蘇如皋、海南澄邁、廣西巴馬、上海崇明……其本意“為倡導健康、科學、文明的生活方式”,後來卻成一些地方發展旅遊的噱頭,同時成為商家以“長壽”牌誤導消費者的工具,在對外宣傳中也就有意無意地誇大事實、大搞虛假宣傳了。這樣完全是一種竭澤而漁。
要消滅誤導消費者的“長壽食品”,從根子上説,還得遏制急功近利地開發長壽之鄉的行為。急功近利反會破壞原本可持續的長壽環境。據報道,近幾年涌入巴馬的旅遊人數呈井噴式增長,由於配套處理設施跟不上,遊客排放的生活廢水對當地河流造成明顯污染,以前的河水可直接飲用,而現在已不敢直飲。可見,長壽之鄉過度開發,極可能給長壽區域造成災難。而“長壽食品”氾濫,則會對長壽之鄉蒙上又一層陰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