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27日到30日,河南等8省(區)政府先後公開了第一批中央環保督察發現問題的整改方案,字數合計長達31萬字,平均每個省(區)的整改方案均在4萬字上下。(5月2日法制日報)
31萬字,單就字數而言,已是一部長篇小説。放在文學創作領域,尚不稀罕,但置於政府文件,即便平均下來4萬字左右篇幅,亦屬罕見,也無怪媒體稱其為“大作”。
8省(區)環保督察發現問題整改方案成“大作”,表面看,地方政府的態度值得肯定,往裏追究,折射出的深層次問題不能忽視:一是目前環保形勢依然嚴峻,環境治理依舊任重道遠;二是地方政府治理環境污染的主動性、能力與中央要求還有差距。環保形勢嚴峻,督察才會問題頻出;能動性有差距,才總會事後補救。
作為地方政府,整改方案字數多少一定程度上體現出政府誠意,但只靠誠意並不能完全贏得民意,特別是此種在上級督察倒逼情況下的誠意。須知,普通民眾的關注點從來不在形式,而在實質,誠意再滿也得用行動説話、用效果答覆。民眾真正所想、所需的是環境品質的明顯改善與長期保持,從這個角度看,地方政府整改方案字數多與少不重要,落實才是當務之急。
説到底,只靠上級倒逼而採取的行動只能治標,不能治本。關鍵還是在於地方政府的責任心和能動性,不僅要能主動履職,而且還要能履好職,如此,方能爭取民意,贏得民心。所以,此番31萬字的整改方案切勿成為一張張“空頭支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