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4日舉行的南京市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治理培訓班上獲悉,南京市從即日起到11月,將在全市開展農村集體“三資”專項治理,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梳理排查農村集體“三資”管理風險點,力促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制度化、信息化、公開化。
農村集體“三資”指農村集體所有的資金、資源、資産,是農民群眾發展生産長期積累的共同財富。根據省、市關於開展農村集體“三資”管理專項治理、開展群眾身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專項治理的要求,我市下發了相關方案並舉辦培訓班。
市農委主任方中友在培訓班上部署了全面開展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積極探索村級財務管理優化模式、加大對村級財務審計監督力度等8項行動。其中,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實測實查”、積極探索村級財務管理優化模式均是我市在全國領先的創新之舉。
記者獲悉,去年底中央下發農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相關文件,要求全國3年之內完成。由於我市是國家第二批農村改革試驗區,因此我市相關工作去年即已開展,且進度領先。
針對集體資産“面積不準、四至不清、賬實不符、産權不明、處置不當”等歷史遺留問題,我市制定了全面清查農村集體資産狀況、全面建立農村集體資産臺賬管理制度、全面推進農村集體資産管理信息化的3個全面目標。引入專業測繪公司,對集體不動産組織實地測繪;引入專業會計師事務所對集體資産開展專項審計,開展“實測實查”。
目前,全市已有695個村完成清産核資自查,114個村完成外業測繪作業,69個村出具審計報告,65個村完成賬務調整。
根據進度要求,我市村組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將於今年上半年基本完成,年底全面完成,同步啟動鎮街和“城中村”集體資産清産核資工作。
“村賬鎮管”模式也將進一步優化。相關人士介紹,從2002年起,我市農村村級財務大多由鎮街管理,隨著農村經濟穩步發展,這一模式暴露出許多問題,主要是對村級管得過死、鎮級侵犯村級利益等。對此,我市要求進一步完善“村賬鎮街代理”模式,鎮街只宜代理村集體的會計核算,不能代理其資産與資源的經營管理,保持集體資産所有權、使用權、審批權和收益權“四權”不變。
在“村賬鎮街代理”模式基礎上,我市還將積極探索“村賬自主管理”模式,實行分村獨立建賬,重點以“民主理財、財務公開”為核心,強化民主監督,更好地落實村民自治;此外,我省還鼓勵探索試點“社會第三方代理”模式,由社會仲介機構代理村級財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