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本月起,《泰州市旅遊商品無理由退換制度》開始試行。遊客在泰州市域購買的旅遊商品,可在7天內無理由退換。目前,泰州市承諾可以無理由退換商品的商家有52家。據悉,這是全國唯一、泰州首創的創新舉措,旨在將泰州打造成為國家誠信旅遊示範城市。國家旅遊局獲悉後,表示全力支持泰州抓緊探索、先行先試。
泰州首批52個無理由退換商店由商家自願報名,並經市、縣(區)兩級無理由退換中心審核後確定。無理由退換商店須有市、縣(區)無理由退換機構統一認證、發放的形象標識(編碼),並在店堂顯著位置公示無理由退換商品目錄。按照計劃,到今年底全市無理由退換商店將發展到100家,無理由退換商品名錄也將從旅遊商品擴展到其它各個領域。
為確保遊客購物退換,泰州開闢一條便捷、無障礙的綠色通道。由市縣(區)財政分別設立無理由退換基金,主要用於無理由退換商品先行賠付資金,無理由退換商店獎勵、補償資金,無理由退換機構運營管理費用等。
根據泰州相關規定,旅遊商品退換按屬地管理原則進行。全市現已成立7個無理由退換中心。遊客購買的商品,在符合規定的條件下,商家必須在1個工作日內退換到位。(顧介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