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全國首部地方性民用航空條例的《江蘇省民用航空條例》將於7月1日施行。19日,省人大常委會、省政府在南京聯合召開新聞發佈會,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劉永忠作《條例》宣貫工作動員部署講話。
補“短板”從法律保障開始
省交通運輸廳副廳長汪祝君介紹,目前,全省9家運輸機場年客、貨吞吐能力達6000萬人次、150萬噸,2016年完成年旅客吞吐量、貨郵吞吐量3726.0萬人次、51.6萬噸,客運增幅居華東首位。百萬及以上級機場達到7家,數量位居全國第一。全省9個機場已全部實現口岸(臨時)開放,成為航空口岸數量最多的省份。全省5家基地航空公司共有運輸飛機108架,其中客機82架,全貨機26架。陸續開通至法蘭克福、洛杉磯、悉尼、溫哥華、米蘭等洲際遠程客運航線,初步構建起通達全國、連接國際四大洲的航線網絡。全省有8家通用機場,位居華東地區首位。通用航空企業19家,各類通用航空器58架,2016年完成通航飛行10005小時,同比增長52.6%。鎮江、常州、南通、建湖等航空産業園初具規模。
省政府副秘書長陸留生坦言,民航業是我省綜合交通運輸體系中的短板,與我省經濟大省、開放大省的發展水準不相協調。目前江蘇航空發展缺乏有效的統籌協調機制,各機場尤其中小機場之間同質化競爭問題較為突出。基地航空公司數量偏少、規模偏小,缺乏本土航空公司,造成運力投入不足,航線尤其是國際航線發展相對滯後。空域資源緊缺,民航空域結構複雜,干支航線交叉較為嚴重,空域利用率不高。即將實施的《條例》著力規範我省機場規劃和建設,維護機場的運營和安全秩序,提升機場管理服務水準,促進航空産業和通用航空持續健康發展,實現地方民航管理的法制化、規劃化、制度化。
對民航發展做詳細規定
《條例》對江蘇民航規劃、發展做了比較詳細的規定和説明。《條例》明確,航班發生延誤或者取消時,機場管理機構、航空運輸企業應當及時公開發佈有關航班延誤或者取消的信息、原因及補救措施;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協調航空運輸企業以及有關駐場單位做好服務保障和善後處理工作。航班延誤或者取消後,航空運輸企業及其代理人對旅客提供的餐飲、住宿等服務以及給予旅客的經濟補償,按照國家規定、合同約定執行。發生大面積航班延誤時,機場管理機構應當及時啟動應急預案,組織實施相關服務工作,並向運輸機場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地區民用航空管理機構報告,運輸機場所在地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組織有關部門調集運能,快速、安全地疏散旅客。
對於社會關注度較高的機場餐飲問題,《條例》明確,運輸機場地區的零售、餐飲、航空地面服務等經營性業務,機場管理機構可以按照國家規定有償轉讓經營權,應當按照公平競爭、滿足大眾消費需求的原則,與取得經營權的零售、餐飲等經營者簽訂協議,明確服務標準、價格水準、安全規範和責任等事項。
實現30分鐘航程覆蓋全省
空中游覽、搭乘私人飛機出行……通用航空已快速走入公眾生活。《條例》提出,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當將應急救援、防災減災、醫療救護等公益類通用航空服務納入政府購買服務範圍,並加強經費保障;支持通用航空單位開展農業、林業、工業、環境監測等生産類通用航空服務。值得一提的是,我省還鼓勵有條件的通用航空單位拓展公務飛行、航空遊覽、飛行培訓、私人飛行、通航短途運輸等消費類通用航空服務。
此外,我省鼓勵符合條件的高速公路服務區、醫院、學校、體育場、城市核心商務區、100米以上高層建築、重點交通樞紐等,按照全省通用機場佈局規劃要求,根據實際需要設立直升機起降點。另外,我省將合理規劃建設通用機場,提升通航運營水準,形成國家(區域)、地區(省市)兩級通用機場體系,基本實現30分鐘航程覆蓋全省。同時,以南京祿口機場臨空經濟示範區等為依託,加快航空製造業及關聯産業集聚,積極延伸航空物流、航空維修等上下游産業鏈,增強機場對地區經濟社會發展的輻射帶動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