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社局6月27日發佈消息,7月1日起,該市最低工資標准將從現在的1770元/月上調至1890元/月。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也從現在的15.5元/小時上調到17元/小時。
最低工資不包括:加班加點的工資;中班、夜班、高溫、低溫、井下、有毒有害等特殊工作環境、條件下的津貼;勞動者按下限繳存的住房公積金;法律、法規和國家規定的勞動者福利待遇等。這意味著7月1日起,南京勞動者所得月工資在剔除上述項目後,不得低於1890元。此外,企業支付給頂崗實習學生的實習報酬和勤工助學學生的勞動報酬按照小時計酬,並不得低於非全日制用工小時最低工資標準。
各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也已做好監督檢查準備,將嚴厲查處違反最低工資標準支付工資的行為,切實維護勞動者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