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2018年江蘇統一城鄉居民醫保 6月底經辦機構合併 年底設立統一基金
2018年起,江蘇將實施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在剩下1年左右的時間裏,為實現平穩過渡,近日,江蘇省人社廳、衛計委聯合發佈指導意見。意見提出,6月底前,新農合經辦機構要併入城鎮醫保經辦機構,年底前整合兩大基金設立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基金。
據了解,此次整合思路是“先合後整、逐步規範”,確保整合過程參保不斷、待遇不降、服務不亂。6月底前,將新農合經辦管理的職能、機構、人員、基金、資産等整體移交,完成與城鎮居民醫保資源整合,實現基本醫療保險統一經辦。2017年年底前將江蘇城鎮居民醫保基金與新農合基金合併設立城鄉居民醫保基金。
對於原新農合如何參加新的保險,意見提出,全日制在校學生以學校為參保單位,其他居民以行政村(社區)為單位,統一組織辦理參保登記和個人保費代徵工作。每年的第四季度,要完成下一年度城鄉居民醫保個人參保登記繳費工作。新生兒和退役士兵及其他應參保人員可當年參保和接保。
在過渡期,江蘇居民該如何看病,享受醫保優惠呢?意見中提到,門診結合原新農合和城鎮居民醫保門診管理的各自特點,對參保個人門診執行日和年度醫療費用醫保支出定額控制政策。有條件的地區將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及其下設醫療服務站點提供的門診醫療服務實施按人頭付費。住院實行按病種付費、按單元付費等。到2017年底,江蘇各市實行按病種付費的病種數不少於100個。原新農合實行的兒童先天性心臟病等22類重大疾病保障要予以保留,逐步統一城鄉居民大病保險待遇水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