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日報記者從公安部獲悉,7月至12月,公安消防部門將在全國範圍內開展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將以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建築消防設施缺失損壞、消防安全管理不到位等為重點整治內容,集中查處、曝光重大隱患和消防違法責任人,對發生有人死亡特別是較大以上火災事故的,依法依紀從嚴從重追究責任。
為配合高層建築消防安全綜合治理工作,公安部10日發佈了高層建築消防安全提示:高層建築嚴禁違規採用易燃可燃外墻保溫材料;嚴禁在高層建築外墻違規進行電焊、氣焊等明火作業,禁止在建築周圍堆放可燃物、燃放煙花爆竹;高層建築要按消防技術規範設置消防設施,並經常維護保養,確保齊全好用;進入高層建築內,請注意觀察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和避難層所在位置;高層建築疏散樓梯、走道嚴禁堆放的雜物以及違規停放、充電的電動車,確保疏散通道暢通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