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本月起我省下調工商業電價
為貫徹落實國務院關於“兩取消兩降低”相關政策,合理調整電價結構,釋放輸配電價改革紅利,按照國家發展改革委統一部署,近日,江蘇省物價局下發通知,決定調整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和工商業銷售電價。
根據5月17日國務院常務會議精神,國家發改委等部門決定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發電企業徵收的工業企業結構調整專項資金,並將國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設基金和大中型水庫移民後期扶持基金徵收標準各降低25%。與此同時,包括江蘇電網在內的第三批14個省級電網輸配電價改革即將於近期完成。為此,江蘇省決定從7月1日起取消城市公用事業附加並實施輸配電價改革,降低省工商業電價每千瓦時1.83分;依據國家發展改革委監測中心發佈的電煤價格指數,按煤電聯動機制要求,結合江蘇省統調燃煤發電企業經營情況,7月1日起江蘇省還上調燃煤發電標杆上網電價每千瓦時1.3分。
據測算,這一降一升兩項新舉措,每年可減少江蘇省工商企業電費支出約71億元,還將增加全省燃煤發電企業全年收入約53億元,有效緩解電煤價格上漲帶來的經營壓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