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出臺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功能配置標準 做好家門口的公共服務 增加城鄉群眾隱性財富
8月22日,江蘇省政府召開新聞發佈會,宣佈《江蘇省“十三五”時期基層基本公共服務功能配置標準(試行)》正式出臺。該標準的制定在全國尚無先例,是江蘇省委省政府的一個創新舉措。
江蘇省發改委主任朱曉明説,通過這一標準的發佈、實施,讓老百姓清楚地知道自己身邊有哪些基本公共服務項目,每個項目能提供什麼樣的服務功能,讓各級政府明確基層的基本公共服務配什麼、誰來配、在哪配,真正實現以標準化推動均等化、提高普惠性,解決好人民群眾最關心、最直接、最現實的利益問題。
該標準主要包括6個部分,提出在農村以鄉鎮、建制村、自然村為空間配置單元,在城市以街道、社區、居民小區為空間配置單元,分別明確了服務類別、服務項目、功能配置、配置主體和牽頭負責單位。鄉鎮單元,主要提出10個服務類別,細化出32個具體服務項目;街道單元,細化出24個具體服務項目;建制村單元,提出10個服務類別,細化出22個具體服務項目;城市社區單元,提出7個服務類別,細化出15個具體服務項目;自然村單元,提出5個服務類別,細化出6個具體服務項目;居住小區單元,提出5個服務類別,細化出10個具體服務項目。江蘇省發改委副主任湯明海説,對每個功能單元的具體服務項目,均明確功能配置標準和責任單位,在近年來國家及江蘇省相關領域文件規範的基礎上,提出了具體的功能配置要求,對每個服務項目都明確了落實單位。
對人們普遍關心的養老服務,江蘇省民政廳副廳長沙維偉説,根據《標準》,每個鄉鎮設置1個以農村敬老院為基礎的養老服務中心;每個街道設置1個老年人日間照料中心,重點提供助餐、助浴、康復護理等服務;每個建制村、每個社區設置1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有條件的居住小區根據需要設置1個居家養老服務站。再拿快遞點來説,《標準》提出要在建制村和城市社區設立快遞點,提供快遞代收、代寄、代存等服務。
3月,徐州市雲龍區蝶夢社區已率先開展公共服務標準化配置試點。該社區黨支部書記黃元説,曾自查發現微型消防站有缺失,趕緊補上配置,“我們又把社區服務中心擴建到1400平方米,內設文體活動中心、殘疾人之家等,向居民免費開放。同時,引入專業化機構運營200平方米的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為老年人提供專業助餐服務等。”
蘇州吳江區盛澤鎮黃家溪村是由3個村合併而成的建制村,黨委副書記吳智文告訴記者:“《標準》針對建制村有10類22項配置標準,每一項都是我們在實際工作中所面臨和亟須完善的。例如,《標準》要求有條件的建制村設置1個愛心超市,向孤寡老人、單親家庭等弱勢群體以及其他生活困難群體提供無償捐助的生活用品和商品。我們排查發現,愛心超市這塊做得還不細,可以把幫困資金盤活用起來。還要建3個快遞點,這樣外來人口和村民走1公里以內就能寄、收快遞。”
該《標準》制定的核心可以歸納為六個關鍵詞。一是“基層”。《標準》將關注點放在群眾家門口的公共服務上,讓資源跟著需求走、服務跟著居民走,為老百姓提供家門口看得見、摸得著、用得上的公共服務項目。二是“基本”。按照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會的目標要求,明確提出政府能夠、應該、必須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務。在功能配置時,做到既盡力而為,該兜底的堅決兜住,又量力而行,綜合考慮各地的發展水準和公共服務供給能力,做到可操作、可持續,合理引導社會預期。三是“功能”。《標準》明確的是在基層必須配置的服務功能,不提硬體指標要求,防止因新建擴建場所增加基層負擔。同時,鼓勵各地因地制宜,按照“共建共享”原則,引導服務方式類似的各類平臺和機構集中設置,提高基層資源配置效率,增強綜合服務能力。四是“標準”。江蘇省地區發展水準不同,區域差異較大。目前提出的是江蘇全省統一的功能配置要求,是基本要求、“規定動作”,蘇南、蘇中、蘇北都要達到。各地落實過程中可根據發展水準和實際情況充實完善,增加一些“自選動作”,為本地居民提供更多服務、更好地滿足其日益提高的公共服務需求。五是“時間”。《標準》明確的任務不是要求各地一兩年內就完成,而是通過整個“十三五”時期的努力,到2020年達到功能配置的要求。六是“試行”。從明年起,由發改委牽頭,對《標準》實施情況開展評估,根據實施的具體情況適時進行調整,不斷完善服務領域、功能配置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