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上半年查辦7名廳級幹部 挽回經濟損失過億元
江蘇省人民檢察院24日公佈,今年上半年1024人因涉嫌貪污受賄被江蘇省檢察機關立案偵查,查辦處級幹部55人,廳級幹部7人,通過辦案為國家挽回直接經濟損失1.06億元。
今年上半年,江蘇省檢察機關共立案偵查貪污賄賂案件824件1024人,立案件數同比上升15.1%;偵查終結528件650人,移送起訴509件627人,經公訴部門審查後,決定起訴497件623人;經法院審理後,在已審結的案件中,共對710名被告人作出有罪判決,有罪判決率100%。突出查辦大案要案,查辦貪污、受賄案件犯罪數額在20萬元以上的388件,其中300萬元以上案件26件,千萬元以上案件4件,億元以上案件1件。查處要案62人,其中處級幹部55人,廳級幹部7人。江蘇省檢察院直接立案查處鹽城市政協副主席李純濤受賄案、淮安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肖本明受賄案。
針對民生等重點領域,各地檢察機關加大打擊力度。蘇州市院組織開展“挪用公款專項”打擊,蘇州全市共查辦挪用公款案件18件21人,最高金額近5000萬元。鹽城市院組織在支農惠民資金管理領域、政策性補貼領域共立案33件42人,推動國家扶貧惠民政策有效落實。宿遷市院組織在農保領域立案12件23人,佔宿遷市上半年立案總數的55%。對發生在群眾身邊、嚴重損害群眾切身利益的犯罪案件,上半年江蘇省檢察機關共查辦發生在基層農村組織人員105人,其中村組織人員39人。
在中央、江蘇省追逃辦統一部署下,江蘇省檢察機關通過與公安等部門的協作配合,上半年共抓獲在逃犯罪嫌疑人24人,其中包括將潛逃到津巴布韋的犯罪嫌疑人楊幸福抓獲回國。蘇州市將一名潛逃22年之久的犯罪嫌疑人抓獲歸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