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國家衛計委印發《關於加強健康教育信息服務管理的通知》。國家衛計委昨天表示,在健康信息傳播過程中,要註明信息來源、出處,註明作者或審核者的身份,註明信息發佈、修訂的日期以及科學依據等。
公眾對健康及健康信息、健康知識的需求越來越高,發佈健康信息的平臺渠道也呈現多元化發展趨勢,不僅報刊雜誌、廣播電視在發佈健康信息,微信公眾號等網絡平臺,也成為一大健康信息傳播渠道。但一些傳播平臺發佈的健康信息,有不少是沒有註明來源、出處和科學依據的“三無”信息。這些“三無”信息真假難辨,不但容易混淆公眾對於健康的認知,還會誤導公眾求醫問藥的方式,錢財受損不説,甚至可能危及生命。
“三無”健康信息大行其道誤導公眾,源於相關部門在健康信息的管理上存在盲點。平臺發佈什麼健康信息,這些健康信息是否可靠,全由自己説了算。一些平臺為了提高關注度,有的危言聳聽,片面誇大某種物質的毒性,嚇得人們戰戰兢兢;有的為了兜售保健品、藥品和食品等謀利,不惜編造與其産品相關的健康信息並大肆傳播。酸性體質、離子水、磁療、納米汗蒸、餓死癌症……近年來,這些“三無”健康信息,已經成為一些不法分子行騙斂財的工具。
國家衛計委此次提出規範健康信息生成與傳播,並加強健康信息監管,要求對違法違規者予以查處。按此規定,平臺必須對其發佈傳播的健康信息進行核實,為公眾提供有“身份證明”的健康信息,幫助公眾辨別健康信息的科學性和準確性,使其免受不良信息所害,有助於消除健康信息管理上的盲點。
不過,一些平臺傳播“三無”健康信息並用以謀利由來已久,單靠一紙通知難以切斷它們已經形成的發佈信息、引發關注、售賣産品的利益鏈條。將這一管理新政落到實處,還需要相關部門積極作為,建立健全健康信息的輿情收集和舉報機制,讓“三無”健康信息無處遁形。同時,加大健康信息供給服務力度,推動健康教育專業機構、醫療衛生機構、行業協會等,向公眾傳播科學適用的健康知識,增強公眾的分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