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郵政電三輪開滿五年 禁止上路 新規要求車輛實行“三統一”:即統一標識,統一購買保險,統一安全教育
據來自蘇州市郵政管理局消息,自9月1日起,蘇州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管理將實行新“規矩”了,即統一標識,統一購買保險,統一安全教育,以改善整個城市末端寄遞配送車輛交通秩序,建立源頭管控和路面聯動的郵政快遞末端配送車輛的管理模式,提升快遞行業自律和健康發展水準。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要求,蘇州市公安局、郵政管理局和交通局前天聯合發佈了《蘇州市關於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規範管理的實施意見》,“意見”指出,在國家及省快遞電動三輪車管理辦法出臺前,由蘇州市快遞協會對全市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採取“自治管理”,並根據我市快遞量年增長情況確定快遞三輪車配置比例,實行總量控制。
同時,要求協會迅速提升對全市快遞業專用電動三輪車的規範化管理水準,即實行“三個統一”。第一個是統一標識。要求協會按照國家郵政局2014年公佈實施的《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技術要求》(YZ/T 0136-2014),制定我市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顏色、標識的統一標準和編碼規則,並編發郵政快遞三輪車通行備案證,以迅速形成我市快遞三輪車統一規範的形象。第二個,是要求企業為所使用的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統一購買交通意外保險,
以提高寄遞運輸車輛和人員的安全保障。第三個是統一安全教育。即建立駕駛人學習管理制度,由市快遞協會統一制發郵政快遞電動三輪車駕駛人交通安全活動卡,督促寄遞企業定期對駕駛人進行安全教育,並將教育情況記錄存檔。
具體實施步驟上,“意見”還要求,8月底前,各郵政、快遞企業要將專用三輪車使用購置計劃報市快遞協會,自行購置指定車型,購買交通意外保險、第三者責任險。市快遞協會與各郵政快遞企業簽訂交通安全責任書,企業與駕駛員簽訂責任書,並報市郵政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警支隊備案。12月底前,市快遞協會對全市申請登記備案管理的郵政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登記造冊,編發快遞三輪車通行備案證,並報市郵政管理局和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隊備案。
值得引起關注的是,“意見”還提出了兩個強制性要求,即專用電動三輪車購置使用滿五年後,不準上路通行,由各企業自行報廢。郵政快遞企業存量的非統一形象標識的專用電動三輪車不準在市區(古城區)通行,並於2017年底前全部淘汰。
蘇州市郵政管理局統計數據顯示,至2017年6月底,蘇州市共有快遞專用電動三輪車近3萬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