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江蘇省工商局公佈18件違法廣告典型案例 醫藥成違法廣告“第一重災區”
新版《廣告法》施行兩年多來,江蘇省不斷加大對虛假違法廣告的查處力度。9月11日,江蘇省工商局召開2017年第二次整治虛假違法廣告聯席會議,公佈了2016年9月1日以來查處的18件違法廣告典型案例。其中,醫療和藥品違法廣告6件,佔比33%,成為“第一重災區”。
南京韓辰醫院有限公司在自設網站上發佈廣告,宣稱“獨創國際領先‘隧道吸脂’技術”“多年來,百萬例整形手術0事故、0投訴、0風險”“全南京沒有一家醫院有韓國員工,能提供純正韓國服務,只有韓辰”“國家級專家親自手術,確保手術安全和效果”“韓國專利脂肪提純技術”“注射玻尿酸‘非常安全,無任何副作用’”等。
“韓辰醫院的廣告內容多處虛假,違反了《廣告法》多項條款,最終被工商部門處以罰款60萬元。”江蘇省工商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指出,《廣告法》中明確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含有下列內容:表示功效、安全性的斷言或者保證;説明治愈率或者有效率;與其他藥品、醫療器械的功效和安全性或者其他醫療機構比較。廣告中不得使用“國家級”“最高級”“最佳”等用語。
南京京科醫院有限公司在自設網站上,多處使用丁小姐、杜女士等患者名義和形象進行廣告宣傳,並使用某電視臺著名主持人張某的形象為該醫院作推薦及證明。江蘇省工商局廣告處相關負責人介紹,《廣告法》中規定,醫療、藥品、醫療器械廣告不得利用廣告代言人作推薦、證明。《醫療廣告管理辦法》中規定,醫療廣告不得利用患者、衛生技術人員、醫學教育科研機構及人員以及其他社會社團、組織的名義、形象作證明。京科醫院的廣告違反了上述規定,最終被工商部門處以罰款10萬元。
除了上述兩件違法醫療廣告案例以外,9月11日公佈的18件的違法廣告典型案例中,還有4件違法醫療廣告案例、1件違法藥品廣告案例、1件違法藥品和醫療器械廣告案例。
江蘇省工商局副局長李傑表示,醫療服務、藥品、醫療器械、保健食品、食品事關人民群眾生命安全,社會高度關切,因此也是工商部門重點監管的廣告領域。
按照國家工商總局等十部門日前聯合製定的工作方案,對社會廣泛關注的利用健康養生節目(欄目)等形式,冒用醫療機構資質或醫師執業資格違法、違規推銷藥品、食品的,要嚴肅查處,涉嫌犯罪的,還將依法移送。醫療機構兩年內有3次以上違反《廣告法》的違法行為或具有其他嚴重情節的,除了工商部門按《廣告法》進行處罰外,衛生計生部門還可吊銷其診療科目或者醫療機構執業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