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省消協”更名為“省消保委” “公益性社會組織”定位更鮮明精準
9月13日下午,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成立大會暨第一屆全委會一次會議在南京舉行,“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正式更名為“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
江蘇省消費者協會成立於1986年7月,至今累計受理消費者投訴107.45萬件,諮詢500萬餘人次,為消費者挽回經濟損失近16億元,為促進經濟健康發展和社會和諧穩定作出了積極貢獻。隨著經濟社會發展水準的不斷提升,消費領域發生了許多新變化、出現了許多新情況,對消費者權益保護也提出了新要求。原有的消費者協會有關設置已跟不上形勢發展的需要,特別是“消費者協會”這一名稱,與其履行的公益性職責不相符合。
為此,2017年7月1日起正式實施的《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條例》明確規定:“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是對商品和服務進行社會監督的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的公益性社會組織,履行法律、法規賦予消費者協會的職責”,從而在立法層面確定了江蘇省消費者組織的名稱和職能。江蘇省政府已于5月8日批復同意按照新建程式成立“江蘇省消費者權益保護委員會”,以替代原“江蘇省消費者協會”。
從江蘇省消費者協會到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不僅僅是一次簡單的更名換牌。江蘇省消費者保護委員會的法定性質由“社會團體”改為“公益性社會組織”,在社會治理體系中的“身份”定位更加明確;組織架構也在原來消協的基礎上進行了優化調整,廣泛性、代表性、社會性、專業性更強,包含有黨政機關、人民團體、新聞媒體、專家學者等各界委員,為新形勢下開展消費維權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