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公眾對互聯網教育的熱情日益高漲,從而催生了一個新職業——網師。他們大多是年輕人,在網上直播授課收入之高令人咋舌。南京日報記者從某在線教育平臺了解到,“網師”人群當中的“知識網紅”、頂尖“網師”年收入能達到百萬元甚至上千萬元,知識變現在這個新興群體中得到充分體現。
作為新興行業,在線教育是利用技術手段進行服務創新、模式創新,滿足了多元化的市場需求;作為知識的傳播者、解讀者,“網師”同樣也是用勞動創造價值,其收入只要符合市場規律,就不必另眼看待。只不過,在行業爆髮式增長之後,需要的不是盲目跟風,而是理性沉澱,其中既包括市場規則的完善、行業倫理的形成,也包括相關監管的構建。
首先,無論線下線上,教學品質是最重要的衡量因素。所謂的“知識網紅”與傳統意義上的名師,未必完全畫等號。一個好的老師,可能玩不轉互聯網和新媒體;一個名氣大、粉絲多的“網師”,可能只是善於包裝自己、熟悉平臺規則,甚至只是因為長期活躍帶來的傳播效應。這些當然不是壞事,但都屬於錦上添花的附加屬性,不能代替最根本的教學品質和教學能力。所以,家長和學生要仔細思考分辨,到底是真正的知識精華還是膚淺的知識表像,是傳道授業還是在説相聲。
其次,有人將“網師”稱作“知識的二道販子”,有些偏頗,卻也不是全無道理。一些網絡講師之所以走紅,就在於他們將枯燥的知識用輕鬆、有趣、容易接受的方式演繹出來,讓學生以最高效、最經濟的方式吸收。對於應試教育,這樣做的效果或許很好;對於學習本身,卻可能不夠系統,不夠深入。就像一本厚重的經典名著,被“網師”縮寫成了簡易讀本。孔慶東曾經對年輕人説:“你們這輩子一定要啃幾本硬書。”如果過於依賴“網師”處理過的“軟知識”,不去花力氣啃“硬書”,年輕人會變得越來越功利、懶惰和浮躁。
最後,在職公辦教師兼職做“網師”,近年來並不罕見。雖然教育部有嚴禁在職教師有償補課的規定,但只是行政規章,在教育法、教師法、義務教育法中都沒有禁止老師兼職網絡授課的規定。從實際情況看,成為一名優秀的“網師”,需要付出大量時間精力,必定導致學校學生的利益受損。對此,單純禁止並不可取,應從體制機制入手,厘清教師的權利、責任和收入分配製度,然後再制定相關的監管舉措,才能有法可依,合情合理。
在線教育領域,尤其是K12的中小學教育,主要推動力是升學、擇校、高考。“網師”的火爆和天價收入,根源是教育資源不均衡、供給不足。短期看,推行“零擇班”、嚴禁將各類競賽成績與升學掛鉤,在一定程度上可為“天價網師”降溫;長遠看,還是要大力發展教育事業,加大資源供給,確保大多數學生能享受到均等、公平的教育,“網師”們的收入才能回歸理性,這個行業才能實現健康持續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