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臺)套重大裝備保險運行3年帶動銷售85億 一張保單,助國産重器拓市場
重大裝備是我國製造業之重器。作為推動我國製造業自主創新和科技成果産業化的重大戰略舉措,2015年,江蘇省在全國率先試點“重大裝備(首臺套)保險”。3年來,江蘇全省共有1108個首臺套裝備實現首購首用,製造企業、用戶的信心逐漸增強,加快了重大裝備産品創新技術優勢向市場優勢和産業優勢的轉化。
投保後賣産品底氣更足
2016年3月,日月機械有限公司銷售總經理潘建英突然接到一個電話,用戶的設備出了問題,損失較大。“接到對方電話,我就立即給保險公司報案,然後趕去用戶家。”她説,當我告訴對方已經投保,損失有保險公司理賠時,用戶臉上的愁雲也散開了。很快,20多萬元理賠款到了用戶賬上。“以前簽合同時,對方都要註明保質期,我心裏打鼓,不敢寫明確期限,投保後就有底氣寫了。”潘建英説。
此前,江蘇國信協聯燃氣熱電有限公司購買了無錫華光鍋爐有限公司的首(臺)套産品,幾年下來運轉良好。“企業不敢用國産重大裝備,主要是這些裝備缺少使用業績。”江蘇國信協聯燃氣熱電有限公司副總經理王立軍説,憑藉著重大裝備首(臺)套保險,江蘇國信協聯燃氣熱電有限公司敢於放心使用國産重大裝備。
江蘇省經信委有關人士介紹,國家每年會發佈重大裝備首(臺)套目錄,江蘇會結合自身産業發展公佈《江蘇省重大裝備(首臺套)保險試點企業及産品名單》目錄,且每年認定一批套重大裝備,入圍産品享受保費補貼,重大成套設備補貼前3(臺)套,補貼年限至用戶驗收合格,最長3年;單臺套設備補貼數量50台套以內,補貼年限不超過3年。
創新成果轉化形成良性循環
借助保險的保障功能,國産重大裝備首(臺)套邁向市場是第一步。8月30日,徐工集團舉行發車儀式,包含300噸液壓挖掘機、120噸電傳動自卸車等總價值近2億美元的成套礦山設備奔赴港口。
“這批設備的投保事情正在跟保險公司洽談。”徐工礦山機械有限公司財務部負責人張策説,2015年嘗試投保1個産品,2016年共投保12類55台産品,保費731萬元,今年繼續加大投保力度,已投保費1553萬元。
配合重大裝備首(臺)套保險財政補貼,我省還出臺新技術新産品首購首用政策,即在政府投資項目中優先使用,財政給予風險補償。從全省來看,雙良集團的鋼結構間接空冷塔、招商局重工的自升式鑽井平臺、徐工集團的全地面起重機及懸臂式隧道掘進機等一批重大首(臺)套裝備成功進入國家和省重點工程,1108個首(臺)套重大裝備實現首購首用,探索出一條破解市場應用難的新路子。
人保財險江蘇分公司副總經理于敬東説,借助於大數據功能對理賠情況進行分析,可以找出創新難點,進而進行技術攻關,提高裝備品質,最終形成保險和裝備製造、創新的良性循環。
2017年,當年參與江蘇省重大裝備(首臺套)保險試點的産品數達到442個;累計帶動産品銷售量達到1108台套。這些自主創新産品成功實現替代進口或替補國內空白,將江蘇省技術優勢轉化為市場優勢、産業優勢,提高裝備産業核心競爭力。
保險範圍需進一步拓寬
重大裝備首(臺)套保險分為産品品質保險和産品責任保險,保費由財政補貼80%。從運行試點來看,借助於財政杠桿撬動,投保企業均有所受益。截至目前,共實現保單150筆,帶動産品銷售額達到85.3億元。僅今年,就有30個重大裝備首(臺)套獲中央1.8億元財政支持,直接推動226個重大首(臺)套裝備實現首購首用,新增重大裝備銷售收入64.9億元。
對企業來説,降低了成本。在製造業領域,繳納合同質押金、分期付款等都是行業慣例。合同質押金一般是收取貨款10%左右,達到裝備運行安全期限後,少則一兩年,用戶才會付清尾款。而一旦出現風險,不僅尾款拿不到,還有可能面臨退款。張策介紹,由於財政補貼八成保費,徐工集團目前僅自付保費456萬元,而已結清理賠款672萬元,這相當於為企業節省216萬元費用。
“裝備的維修、更換、退換貨、人工成本等都在保險責任範圍內。相當於企業‘三包’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了。”于敬東説,投保後,産品品質風險有效得到轉移,降低維修成本,投保企業拿到10%的合同質押金,相當於提高應收賬款回款率,減少資金回籠風險。三年來,投保的首(臺)套産品已決賠付32筆,賠款累計達2085.9萬元。
江蘇省經信委有關人士建議,為打通新産品新技術與市場應用的“最後一公里”,需進一步深化保險補償試點改革,拓展財政支持範圍,保險試點可從重大裝備首(臺)套、首批次新材料,進一步覆蓋到重大創新産品,真正激發企業創新潛力,促進新技術、新産品、新産業、新業態和新模式蓬勃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