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勞務派遣違法用工投訴增多 同工不同酬不辦保險等陷阱需提防
作為一種非傳統用工形式,不少企業用勞務派遣用工方式解決季節性用工等難題。南京日報記者近日從南京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了解到,2017年以來,涉及勞務派遣用工相關舉報或投訴涉嫌違法用工行為的超過150件,同比2016年有較大幅度增長。
南京市民王海2014年4月與江蘇天天人力資源服務有限公司訂立勞動合同,其中約定基本工資每月1500元,並被派遣到某商場當營業員。2017年6月31日,王海主動離職。天天公司這3年間未為王海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繳納社會保險費,被投訴到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在調查過程中,天天公司主動與其協商,一次性支付王海1.4萬元。同時,由於天天公司未依法為王海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申報繳納2014年4月至2017年6月的社會保險費且限期責令改正後仍然逾期未補繳,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依法對天天公司處以罰款4萬多元。
“在勞務派遣市場,勞務派遣用工不規範的行為常有發生。”市勞動保障監察支隊金浩介紹,勞務派遣用工是指由勞務派遣機構與派遣勞工訂立勞動合同,並支付報酬,把勞動者派向其他用工單位,再由其用工單位向派遣機構支付一筆服務費用的用工形式,一般適用於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崗位,目的是促進靈活用工和促進就業。許多企業包括大型國企都在使用勞務派遣工。
不過,從勞務派遣用工的情況來看,仍然存在一些不規範問題,最突出的要數四大類。第一是用人單位超規定比例使用,有些單位為了節省人力成本,勞務派遣人員甚至佔到員工總數的三四成以上。第二,用人單位和用工單位之間的勞務派遣協議不完善,一旦遇上工傷或者退工、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等問題時,就會發生推諉的現象。第三,用人單位為了節省成本,壓低勞務派遣人員工資,導致同工不同酬、加班工資支付等問題。第四是極少數勞務派遣公司選擇參保基數較小的城市,違規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異地參保問題,更有勞務派遣公司在短期用工期內甚至不為派遣員工參保。
南京日報記者從南京市人社局勞動關係處了解到,目前南京有勞務派遣單位600多家,用工15萬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