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啟動最嚴大氣污染防治督查 一著不讓,打贏藍天保衛戰
“江蘇省環保廳總值班室,您好!我是南京市環保局,根據今天的重污染天藍色預警,南京市已啟動《南京市冬春季節空氣環境品質保障管控方案》二級防控措施。”12月3日下午,南京市環保局向江蘇省環保廳報告該市啟動藍色預警後的應急管控情況。與此同時,江蘇省環保廳召開緊急會議,組織相關處室和各督察專員辦部署2017年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省級駐點督查,會議要求:“全面啟動冬季藍天保衛戰駐點督查行動,13個督查組明天一上班就出發,直赴企業、直奔工地,特別是要加強對徐州、揚州、鎮江等重點地區的督查督辦,所有督查組在午飯前必須全部沉到一線。”
“升級版”駐點督查即日啟動
據預測,受本地累積和冷空氣南下外源輸送的共同影響,預計12月3日午後至4日江蘇省城市空氣品質自北向南逐漸轉差,多數城市將經歷一次污染過程,短時可達重度污染,12月5日冷空氣過後江蘇全省空氣品質將有所好轉。
針對大氣污染防治嚴峻形勢,為提高區域環境空氣品質,江蘇省環保廳12月4日起分成13個督查組赴各設區市開展2017年冬季藍天保衛戰駐點督查行動,督查時間將持續到年底。“從以往的專項督查升級為此次的駐點督查,從過去的聽彙報查臺賬強化為現場督辦,體現了環保部門對冬季大氣污染防治的力度和決心。”江蘇省環保廳相關人士表示。
此次督查內容主要包括煤質控制、重點行業大氣污染治理、油氣揮發性有機物污染整治、施工揚塵污染控制、各類塵源控制整治、重點區域環境整治、道路保潔及重污染天氣應急等。江蘇省要求各設區市依法實施管控措施,鼓勵超低排放燃煤機組多發電,調停不能穩定達標排放的燃煤機組;對列入年度大氣治理工作計劃和強化方案的企業,至今仍未完成治理任務的,一律停産整治;對施工工地及碼頭、堆場加強監管,揚塵控制措施不到位的一律停工整治;對易産生揚塵的建築物拆除、爆破、破碎等作業嚴格管控;對露天焚燒、燒烤、燃放煙花爆竹加強監管。
對於責任落實不到位、措施執行不力的設區市,江蘇省將嚴肅追究責任;對未完成年度考核目標的,除暫停該地區所有新增大氣污染物排放建設項目(民生項目與節能減排項目除外)的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審批,取消省級環境保護榮譽稱號外,環保部門還將加大問責力度,必要時由江蘇省政府領導約談市政府主要負責人。
最嚴監管確保落地見效
打贏藍天保衛戰,江蘇全省在行動。
為做好冬季大氣污染防治,11月底江蘇省政府就印發通知,要求各地嚴格落實工作責任,依法實施管控措施,確保空氣品質,確保人民群眾身體健康和安全。江蘇省環保廳迅速行動,根據環保部和江蘇省政府要求,指導和督促各設區市依法啟動最嚴監管,真正讓各項管控措施落地生效,為完成國家“大氣十條”任務和年度環保約束性指標打下堅實基礎。
南京市啟動《南京市冬春季節空氣環境品質保障管控方案》二級防控措施,要求各區以及相關企業、工地,嚴格落實相應要求和舉措:鋼鐵、石化、化工企業進一步限産減産直至停産;拆遷、土方施工全面停工;水泥、砂石、混凝土生産和運輸全部停止。和往年相比,2017年管控措施主要是重點污染企業停産,重點行業減産,不僅將減産力度從以往的15%加碼到20%,同時還確定了56家停限産企業清單。
泰州市要求各區、各部門密切關注全市AQI指數小時濃度變化情況,嚴格落實秋冬季空氣品質攻堅方案要求,加大對燃煤鍋爐、工業企業等重點大氣污染源的執法檢查頻次,強化各類建設工地、拆遷、土石方作業、物料堆場的抑塵措施,對不符合要求的實施停工,加強對物料運輸車輛、非道路移動機械的監管,加密道路灑水抑塵作業頻次,並重點加強敏感區域大氣污染防治工作管控力度。同時要求各區、各部門開展監督檢查,每日報送應急管控措施落實情況。
連雲港市3日暫停市區渣土清運許可,同時加強對火電、鋼鐵、石化、化工等重點排污企業環保監管,確保污染治理設施高效運行,污染物排放降至最低;督促施工工地嚴格落實防塵措施,確保無可見揚塵,防塵措施落實不到位的一律停工;加大對市區砂石運輸車等大型貨車的檢查力度,對未採取密閉等防塵措施的,依法予以處罰。海州區、連雲區、市開發區組織轄區內防塵措施不到位的石子加工廠、混凝土攪拌站、內河散貨裝卸碼頭3日停産。市開發區組織虎山開山採石停工。
及時預警提高應對實效
專家介紹,冬季歷來都是一年中氣象條件最不利、區域性霾污染天氣容易頻發的時期,而2017年的氣象條件尤其不利。針對可能出現的重污染天氣,江蘇省將通過強化空氣品質跟蹤研判、增加會商頻次、及時報送預警信息、開展質控巡查等多種手段,確保監測數據真實有效、及時發佈預警,為應對重污染天氣提供技術支撐。
12月3日一大早,“江蘇環保”政務微博、微信及時發佈5天內空氣品質預報;中午12點多,又第一時間發佈重污染天藍色預警,指導各地啟動應急管控,引導公眾加強健康防護,發動全社會參與和監督。
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主任程煒介紹,下一步,環保部門將繼續強化三方面工作——
增加與區域中心或總站會商頻次。繼續加強與氣象部門的聯合會商,重污染期間,根據需要隨時與氣象預報員、首席預報員會商。加強省級與各設區市會商,根據各設區市空氣品質變化情況隨時會商,做到精準預報、精準管控。
開展與區域中心大會商。在研判未來可能出現較嚴重污染時,江蘇省將隨時發起會商申請,與區域中心、總站或周邊省市等單位進行臨時會商。
提前發送預警快報,及時發送預警建議。若預測未來可能有重污染過程,但尚未達到預警啟動條件時,江蘇省環境監測中心將提前24-48小時以環境空氣品質快報形式,發佈污染預測快報,提請有關城市及時採取措施減輕污染危害,削減污染峰值,同時密切關注污染形勢變化,一旦預測重污染即將發生,立即提前發送啟動預警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