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首批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公佈 每年要對土壤“體檢”,結果向社會公佈
石化、化工、污水處理等企業,因為原料堆放和生産特殊性,會對土壤造成污染。2017年初,南京出臺“土十條”,2017年成為南京土壤污染防治元年。土壤治污,監測先行,日前,南京市環保局繼公佈大氣和水污染防治重點監測企業後,公佈了首批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今後這些企業每年都要進行土壤“體檢”,並向社會公佈監測結果。
首批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一共30家。南京日報記者在名單中看到,中石化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中國石化揚子石油化工有限公司、中國石化集團南京化學工業有限公司、揚子石化—巴斯夫有限責任公司、南京鋼鐵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梅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等6家重點石化、鋼鐵企業被列為市直管重點監管企業。其他區管重點監管企業中,主要是從事化工、金屬加工、表面材料、固廢處理和污水處理的企業。
據介紹,首批30家重點監管企業要在2017年年底前和與所在區政府(園區管委會)先行簽訂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並向社會公開。在這份土壤污染防治責任書中規定,對本企業用地土壤污染防治承擔主體責任。按照“誰污染,誰治理”原則,造成土壤污染的,要承擔風險管控或者治理與修復的主體責任。
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要進行哪些相關土壤污染防治程式?環保部門介紹,按照要求,首先,列入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名單的企業每年要自行對其用地進行土壤環境監測,結果向社會公開。其次,在責任書籤訂後3個月內,重點企業要對生産區以及原材料與廢物堆存區、儲放區、轉運區、污染治理設施等及其運行管理開展隱患排查。第三,重大隱患要立即排出,其他隱患應在責任書籤訂6個月內制定整改方案,要明確責任人、具體整改措施、時間和進度安排,必須在責任書籤訂一年內完成整改。
責任書還規定,重點監管企業進行改擴建時,必鬚根據土壤環境影響進行評價,開展改擴建前土壤狀況監測登記備案,根據新、改、擴建項目原輔材料、産品、可能排放的污染物等,確定監測指標。企業要建立危險廢物臺賬,確保産生的全部危險廢物依法依規處置。責任書籤訂3個月內,制定本企業土壤污染應急預案。
已經造成土壤污染時,進行土壤污染修復,不可避免要把被污染的土壤清除、轉運,責任書規定,企業進行土壤污染修復時,要確保被污土壤轉運時不會造成第二次污染。此外,重點監管企業還必須按時進行土壤污染隱患排查,排查結果和整改方案要上報區、園區環保局,企業拆除設備時也必須進行土壤污染防控。
環保部門介紹,此次公佈的30家企業是首批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年底前,各區還將分別公佈土壤環境重點監管企業。